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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氣論(第二)(一)

服氣論(第二)(一)· 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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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勘狀態:完整。本站此頁已按目前標定底本收錄全文並提供白話;仍不替代專門校勘本。 本篇出自《雲笈七籤》卷五十七,題為《服氣精義論》,相傳天臺白雲撰。內容系統討論五牙、服氣、導引、符水、服藥、慎忌、五臟與療病,是道教氣法的重要總論。本檔依原 JSON 十章譯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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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篇底本
來源題名
服氣論(第二)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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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學者:歷代道藏編校者 · 近現代道教文獻研究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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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氣論(第二)(一)

原文 368
原文368

夫氣者,胎之元也,形之本也。胎既誕矣,而元精已散;形既動矣,而本質漸弊。是故須納氣以凝精,保氣以煉形,精滿而神全,形休而命延,元本既實,可以固存耳。觀夫萬物,未有有氣而無形者,未有有形而無氣者。攝生之子,可不專氣而致柔乎!

○太清行氣符

欲服氣斷穀,先書向王吞之,七日吞一,三七日止,合符三枚,皆燒五香左右。

凡欲服氣者,皆宜先療身疹疾,使臟腑宣通,肢體安和,縱無舊疹,亦須服藥去疾飲,量體冷熱,服一兩劑寫湯,以通洩腸胃,去其積滯。吐瀉方在後。將息平復訖,乃清齋百日,敦潔操志,其間所食,漸去酸鹹,減絕滋味,得服茯苓、蒸曝胡麻等藥,預斷穀為佳。服氣之始,亦不得頓絕其藥食,宜日日減藥,宜漸漸加氣,氣液流通,體藏安穩,乃可絕諸藥食,乃須兼膏餌消潤之藥助之。勿食堅澀、滓滯、冷滑之物。久久自覺腸胃虛,全無復饑渴。消息進退,以意自量,不可具於此述。

白話 · CC0376

凡氣,胎之元也,形之本。胎既誕矣,而元精已散;形既動矣,而本質漸弊。

因此須納氣以凝精,保氣以煉形,精滿而神全,形休而命延,元本既實,可以固存。觀夫萬物,未有有氣而無形,未有有形而無氣者。攝生之子,可不專氣而致柔乎!

○太清調行氣息符。欲服氣修煉斷穀,先書向王吞之,七日吞一,三七日止,合符三枚,都燒五香左右。凡欲服氣修煉,都宜先療身疹疾,使臟腑宣通,肢體安和,縱無舊疹,亦須服藥去疾飲,量體冷熱,服一兩劑寫湯,以通洩腸胃,去其積滯。

吐瀉方在後。將息平復訖,於是清齋百日,敦潔操志,其間所食,漸去酸鹹,減絕滋味,得服茯苓、蒸曝胡麻等藥,預斷穀為佳。服氣修煉之始,亦不可頓絕其藥食,宜日日減藥,宜漸漸加氣,氣液流通,體藏安穩,於是可絕諸藥食,於是須兼膏餌消潤之藥助之。

不可食堅澀、滓滯、冷滑之物。久久自覺腸胃虛,全無復饑渴。消息進退,以意自量,不可具於此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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