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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氣論(第二)(九)

服氣論(第二)(九)· 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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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勘狀態:完整。本站此頁已按目前標定底本收錄全文並提供白話;仍不替代專門校勘本。 本篇出自《雲笈七籤》卷五十七,題為《服氣精義論》,相傳天臺白雲撰。內容系統討論五牙、服氣、導引、符水、服藥、慎忌、五臟與療病,是道教氣法的重要總論。本檔依原 JSON 十章譯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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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篇底本
來源題名
服氣論(第二)(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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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9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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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學者:歷代道藏編校者 · 近現代道教文獻研究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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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氣論(第二)(九)

原文 377
原文377

又法起甲子日,匝一旬,恆向戊辰咽氣,甲戌日則向戊寅,餘旬依為之。此六戊法,亦是一家之義。以戊氣入於脾,為倉廩之本,故也。此真不饑,若通益諸體,則不逮餘法矣。

服三五七九氣法:徐徐以鼻微引氣,內之三,以口吐死氣,久久便三氣;次後引五氣,以口一吐死氣,久久便五氣;次引七氣,以口一吐死氣,久久便七氣;次引九氣,以口一吐死氣,久久便九氣。因三五七九而並引之,以鼻二十四氣內之,以口一吐死氣,久久便二十四氣。咽逆報之法,因從九數下到三,復順引之咽,可九九八十一咽氣,而一吐之以為節也。此法以入氣多,吐氣少為妙。若不作此限,數漸增入,則意於常數之耳。死氣者,是四時五行休死之氣,存而吐之。自餘節度,仍依常法。

養五臟五行氣法:春以六丙之日,時加已,食氣百二十致於心,令心勝肺,無令肺傷肝,此養肝之氣也;夏以六戊之日,時加未,食氣百二十以助脾,令脾勝腎,則腎不傷於心也;

白話 · CC0373

又法起甲子日,匝一旬,恆向戊辰咽氣,甲戌日則向戊寅,餘旬依為之。此六戊法,亦是一家之義。以戊氣入於脾,為倉廩之本,所以。

此真不饑,若通益諸體,則不逮餘法。服三五七九氣法:徐徐以鼻微引氣,內之三,以口吐死氣,久久便三氣;次後引五氣,以口一吐死氣,久久便五氣;

次引七氣,以口一吐死氣,久久便七氣;次引九氣,以口一吐死氣,久久便九氣。因三五七九而並引之,以鼻二十四氣內之,以口一吐死氣,久久便二十四氣。

咽逆報之法,因從九數下到三,復順引之咽,可九九八十一咽氣,而一吐之以為節。此法以入氣多,吐氣少為妙。若不作此限,數漸增入,則意於常數之。

死氣,是四時五行休死之氣,存而吐之。自餘節度,仍依常法。養五臟五調行氣息法:春以六丙之日,時加已,食氣百二十致於心,令心勝肺,無令肺傷肝,此養肝之氣;

夏以六戊之日,時加未,食氣百二十以助脾,令脾勝腎,則腎不傷於心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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