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節:券盟投簡——中盟大盟的次第
原文 575 字簡寂 先生陸脩靜撰
夫受靈寶券盟,既有梯首,授簡修刺,必由次第,中盟大盟,皆投龍簡,其後八節甲子,別投三元玉簡,如此方得四時登山,修真文之事。明真玉訣並有其詳,而晚學闇惰,志性淺略,遇見一科,不加精尋,率意施用,遂致矯錯,亡首失尾,永不悟非。若斯之徒,常為痛心,視其淪溺,懼傷慈教,謹依舊典,撰投簡文次第,復為甲乙,註解法度,以啟昧者之懷,自為門人成軌,豈苟施悠悠者哉。
真一自然經訣曰:弟子受書後,投金環十口,告於十方,為不泄之誓,並十口奉師,放金龍,並於清泠之淵,求登仙之信矣。
此科是初受靈寶度自然券宮經,竟校當五過定重拜,黃繒章付經,名曰中盟,應投此一龍,以十口鍛合龍,青絲纏簡,投之清淵,簡文依玉訣,告水官,法文如左。
明真科:三天受靈寶真文十部妙經,以金龍三枚,投水府靈山所住宅合三處,為學仙之信,不投此,三官拘人命籍,求乞不達。
此科是登壇大盟,佩真文赤書,二鐶策杖之日,當以金龍三枚,金環二十七隻,投山水宅三處,告盟三官,簡文依玉訣如左。
玉訣曰:當以八節甲子之日,投三元玉簡,除宿罪簿,言名上天,事事三過,諸天三官,更相囑記,上天右別,萬神敬護,千魔不干。
此科是大盟後,投山水所住宅三處,處三過止,初一過處用一龍九隻鈕,後二過但用龍不須鈕,合九簡九龍二十七雙鈕。經云:以八節甲子者,總舉大意耳,投此簡要當以吉辰,不得用他日,若不值八節,別用甲子。
本章說明受靈寶券盟不能任意施行,先有中盟、大盟,再有八節甲子投三元玉簡,然後才可登山修真文。陸脩靜指出晚學常因只見一科便率意套用,以致首尾錯亂,故依舊典重排投簡文次第。白話而言,受法者先以金環、金龍、青絲纏簡作不泄之誓,把人間受經之事告於十方與清泠之淵。這不是單純獻物,而是用齋戒、券盟、投龍簡把弟子名籍交付三官水府,讓後續修赤書真文有合法根據。
這一節也提醒讀者,靈寶法重在「先受、後告、再修」,任何真文實踐都要回到受法時的盟約與師承,不可把投簡視為可任意替換的祈願格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