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烈傑太子
原文 561 字【○烈傑太子】
湖州烏程縣前有廟,神號「烈傑太子」。相傳:元末時,有勇少年糾鄉兵起義,與張士誠將戰死。土人哀之,為立廟。號「烈傑」者,以其勇烈而能為豪傑之意也。
乾隆四十二年,邑人陳某燒香廟中,染邪自縊。其兄名正中者,剛正士也,以為廟乃神靈所棲,不應居鬼祟,往詢。廟祝云:「今歲來進香者,先有二人縊死矣。」正中大怒,率家僮各持鋤械入廟,毀其神像。眾鄉人大駭,嘈嘈然以為得罪神明,將為鄰里禍,遂投牒縣中,控正中狂悖。正中具訴原委,且云:「『烈傑太子』四字,不見史傳,又不見志書,明係與五通神鬼相同,非正神也。今正中已將神像拆毀,致犯鄉鄰怒,情願出資將廟修好,另立關聖神像,為鄉鄰祈福。
」縣令某嘉其詞正,批準允行,銷案。如是者兩月,廟頗平安。
忽孫姓家一女,年已將笄,染患邪病,目斜眉豎,自稱「烈傑太子」、「被惡人拆去神像,棲身無所,須與我酒食」等語。其家進奉稍遲,則此女自批其頰,哀號痛苦。女父往正中家咎之。正中大怒,持桃枝徑往女家,大呼而入,曰:「冤有頭,債有主,毀汝像者我也!我在此,汝不報仇,而欺人家小兒女,索詐酒食,何烈何傑?直是無恥小人。敢不速走!」女作驚懼聲曰:「紅臉惡人又來矣!我去!我去!」女登時蘇醒。其父乃留正中住宿其家,女遂平安。正中偶然外出,鬼祟如故。
於是正中與其父謀,擇里中年少者嫁之。自此怪絕,而病亦愈。
本節為《子不語‧卷3》「○烈傑太子」的分章閱讀稿。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,再核對原文脈絡:【○烈傑太子】湖州烏程縣前有廟,神號「烈傑太子」。相傳:元末時,有勇少年糾鄉兵起義,與張士誠將戰死。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,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。
分段白話補讀:以下只按原文現有段落補足閱讀線索,不替代逐字校勘本。
第 1 段補讀:【○烈傑太子】湖州烏程縣前有廟,神號「烈傑太子」。土人哀之,為立廟。這一段白話上先照原文次序理解,不把後文義理提前倒入;其中名物、身心語與修行語須各自分開,先看它是在警戒欲念、說明工夫,還是在作文體轉折。校讀線索:關鍵詞:以為廟乃神、先有二人、毀其神、眾鄉人。
第 2 段補讀:今正中已將神像拆毀,致犯鄉鄰怒,情願出資將廟修好,另立關聖神像,為鄉鄰祈福。」縣令某嘉其詞正,批準允行,銷案。如是者兩月,廟頗平安。校讀線索:關鍵詞:今正中已將神、另立關聖神、被惡人拆去神、而欺人。
第 3 段補讀:其父乃留正中住宿其家,女遂平安。正中偶然外出,鬼祟如故。於是正中與其父謀,擇里中年少者嫁之。校讀線索:以本段首尾句與前後文判讀主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