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莊子外篇・馬蹄·伯樂傷馬

莊子外篇・馬蹄·毀樸成盜· 站內校讀整理· 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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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勘狀態:完整。本站此頁已按目前標定底本收錄全文並提供白話;仍不替代專門校勘本。 〈馬蹄〉屬《莊子》外篇,以伯樂治馬、陶匠治埴木為喻,批判名為治理、實則殘害自然本性的文明技術。篇中追想至德之世,民同無知無欲,素樸而性得。道教清靜無為、抱樸守真、戒除過度雕琢身心的修煉觀,皆可由此篇得到鮮明說明。外篇語氣較峻急,卻能補足內篇對本性與文明張力的討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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底本類型
單篇底本
來源題名
莊子外篇・馬蹄·毀樸成盜
原文量級
195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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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學者:郭慶藩《莊子集釋》 · 成玄英《南華真經注疏》 · 王先謙《莊子集解》 · 陳鼓應《莊子今註今譯》 · 劉笑敢《莊子哲學及其演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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毀樸成盜

原文 195
原文195

夫殘樸以爲器,工匠之罪也;毀道德以爲仁義,聖人之過也。夫馬,陸居則食草飲水,喜則交頸相靡,怒則分背相踶,馬知已此矣。夫加之以衡扼,齊之以月題,而馬知介倪、闉枙、騺曼、詭銜、竊轡。故馬之知而能至盜者,伯樂之罪也。夫赫胥氏之時,民居不知所爲,行不知所之,含哺而熙,鼓腹而遊,民能以此矣。及至聖人,屈折禮樂以匡天下之形,縣跂仁義以慰天下之心,而民乃始踶跂好知,爭歸於利,不可止也。此亦聖人之過也。

白話 · CC0203

殘損樸素以製成器物,是工匠之罪;毀壞道德以製造仁義,是聖人之過。馬在陸地吃草飲水,高興時交頸相磨,發怒時背對互踢,馬的知能本來如此而已。給牠加衡扼、齊月題,牠便學會斜視、受困、掙扎、詭銜、竊轡等機巧;馬的知能竟至於像盜賊,是伯樂造成的。赫胥氏時,人民居不知所為,行不知所往,含食嬉樂,鼓腹而遊,已足夠生活。聖人屈折禮樂以匡正形體,高舉仁義以慰安人心,人民才開始跂望智巧,爭逐利益而不可止,這也是聖人的過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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