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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參同契·坎男為月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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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勘狀態:完整。本站此頁已按目前標定底本收錄全文並提供白話;仍不替代專門校勘本。 《周易參同契》成書於東漢桓帝時期(約西元142年前後),相傳為會稽上虞魏伯陽所撰,被後世奉為「萬古丹經王」。其書以《周易》卦爻為骨架,揉合黃老自然之道與爐火鼎器之術,三家之學參合會同,故名「參同契」。彭曉《分章通真義》最早將全書分為九十章,朱熹《周易參同契考異》則依文義分為上、中、下三篇,上篇約三十章,集中論述天地造化、乾坤坎離、納甲月體諸大綱領,為通篇義理之總綱。陳國符先生在《道藏源流考》及《中國外丹黃白法考》中力主《參同契》之爐火指實際金石燒煉,駁宋人純內丹之說;義大利學者Fabrizio Pregadio(中文名「孔麗維」)在The Seal of the Unity of the Three譯註本中,則指出此書文本實兼三層:宇宙論之「大易」、爐火之「黃白」、心身之「養性」,三層互喻而不可偏執,乃漢代象數易學與方士黃白術於同一語言系統中之最高綜合。朱熹晚年託名「空同道士鄒訢」作《考異》,逐字校勘並坦言「其詞甚古,奧雅難通」,然又謂「其法自有妙處」,可見儒門宗師對此書之敬畏。彭曉《分章通真義》序云:「真契本約三篇,演為三卷,演分九十章,以應陽九之數」,並首倡「鉛汞為藥,水火為用,坎離為體,乾坤為器」之解,奠定後世「外丹爐火派」之讀法;至張伯端《悟真篇》出,乃以人身為鼎器、精氣為藥物,演成內丹一路。然魏公本意,據陳國符考證,仍以實際燒煉為主,兼以易象通其變化之理,並非後世純粹存想之內丹。上篇三十章,自「乾坤者易之門戶」起,至「將欲養性,延命卻期」止,反覆申明:天地以乾坤為體,日月以坎離為用;六十卦周流以象一月之火候,納甲八卦以應一月之盈虛;藥物之老嫩、火候之文武、抽添之進退,皆可於月相消息中得其消息。讀者當知,魏公語多隱晦,「託易象而論之」,蓋恐輕泄天機而招天譴,故同一「鉛汞」之名,於天為日月,於地為水火,於爐為金石,於人為精氣,學者須以類求之,勿執一端。今譯本以朱熹《考異》為底本,參校彭曉《分章通真義》及《道藏》正統本,分章從朱本之三十,每章先列原文,次以白話貫通其意,再附按語簡述歷代註家異說,以供初學津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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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題名
周易參同契·坎男為月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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坎男為月章

原文 151
原文151

坎男為月,離女為日。日以施德,月以舒光。月受日化,體不虧傷。陽失其契,陰侵其明。晦朔薄蝕,掩冒相傾。陽消其形,陰凌災生。男女相須,含吐以滋。雌雄錯雜,以類相求。金化為水,水性周章。火化為土,水不得行。故男動外施,女靜內藏。溢度過節,為女所拘。魄以鈐魂,不得淫奢。不寒不暑,進退合時。各得其和,俱吐證符。

白話 · CC0268

坎為男而其象為月(外陰內陽),離為女而其象為日(外陽內陰)。日施其德於下,月則舒其光於上。月承受日的化育,體質不會虧損。

如果陽氣失去契約,陰氣便會侵犯它的光明。晦朔之間發生薄蝕,互相掩冒而傾覆。陽消形便受損,陰凌而災難便生。

男女互相依需,含吐以滋養彼此。雌雄錯雜,以同類相求。金化為水(金生水),水性便周流。

火化為土(火生土),水便不得橫流。所以男(陽)動而外施,女(陰)靜而內藏。如果陽溢出度數、過了節制,便會被女(陰)所拘束。

魄(陰)用以鈐制魂(陽),使之不能放縱奢侈。不冷不熱,進退合於時節。陰陽各得其和諧,便一同吐出證驗的符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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