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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論 論合道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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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勘狀態:完整。本站此頁已按目前標定底本收錄全文並提供白話;仍不替代專門校勘本。 前言:全真道創教與《十五論》的歷史定位 王重陽,本名中孚,字允卿,後易名嚞,字知明,號重陽子,陝西咸陽大魏村人。生於北宋政和二年(1112),卒於金大定十年(1170)。年輕時應武舉中第,因金人佔領北方、漢人士人無出路,憤而棄官,自稱『害風』(裝瘋),於終南山下劉蔣村築『活死人墓』隱修兩年餘。金正隆四年(1159)在甘河鎮遇異人授口訣(後人認為即呂洞賓化身),始悟丹道。大定七年(1167)東遊山東半島,於寧海(今牟平)馬鈺家立『全真庵』,正式創教。在山東短短三年間,收度馬鈺、譚處端、劉處玄、丘處機、王處一、郝大通、孫不二七人,世稱『全真七子』。大定十年返陝途中病逝於開封。 全真道在金元易代的亂世中興起,融合儒、釋、道三教:奉《道德經》《孝經》《心經》(般若波羅蜜多心經)為三經,主張『三教合一』。修煉路線以內丹『性命雙修』為核心,強調出家、苦行、雲遊、結叢林。這與唐宋以來以符籙、齋醮為主的正一道形成功能分工——正一面對在家信眾的祈福度亡需求,全真則建立漢傳道教第一個系統化的『出家叢林制度』,類似佛教禪林。二派並非對立,後世亦多有兼修者。 《重陽立教十五論》是王重陽親撰的教團綱領,篇幅僅約 3,000 字,卻是全真道一切清規戒律與修行制度的根本依據。所收於《正統道藏》正乙部(DZ 1233)。內容從『住庵』『雲遊』等外在生活規範,逐步深入到『打坐』『降心』『煉性』『混性命』等內丹心法,最後以『離凡世』收結——這個由外而內、由事而理的結構,正是早期全真『先做人、再做仙』的教育順序。 Stephen Eskildsen 在《The Teachings and Practices of the Early Quanzhen Taoist Masters》(SUNY, 2004)指出,早期全真的核心特色是『極端苦行(extreme asceticism)』與『漸悟式的心性修煉』並行,《十五論》正體現了這種雙軌結構——表層是肉身的節制(不蓋大殿、不貪藥利),底層是『真功』(性命修煉)與『真行』(濟人利物)的並重。Pierre Marsone 在其法蘭西公學的研究中補充,《十五論》的『叢林制度』設計,實際上是金元亂世下士人尋求精神與物質雙重避難所的制度創新。Vincent Goossaert 則在《The Taoists of Peking, 1800-1949》指出,全真叢林制度從金元一脈相承到清代北京白雲觀,是漢傳道教史上最具組織延續性的制度發明,本論即其源頭文獻。讀本論時宜放在『教團制度史』與『心性修煉史』的雙重脈絡中理解,方能避免單面化的解讀。 本文不將全真道描繪為『反正一』。二派在歷史上互有遞補:元代全真盛而正一弱,明清正一復振而全真守山。今日台灣道教以正一為主流,但全真內丹學透過丹道書籍與氣功傳承,仍是漢傳修真學的學術巔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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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論 論合道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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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論 論合道伴

原文 160
原文160

道人合伴,本欲疾病相扶,你死我埋,我死你埋。然先擘人而後合伴,不可先合伴而後擘人。不可相戀,相戀則繫其心;不可不戀,不戀則情相離。戀與不戀,得其中道可矣!有三合三不合:明心、有慧、有志,此三合也。不明著外境,無智慧性愚濁,無志氣乾打鬨,此三不合也。立身之本在叢林,全憑心志,不可順人情,不可取相貌,唯擘高明者,是上法也。

白話 · CC0197

道人結伴同修,本來是為了生病時互相扶持,你死了我來埋你,我死了你來埋我。但要先看清人再合伴,不可先合伴再來看人。合伴後不可過度相戀,戀則繫住此心;

也不可全然不戀,不戀則情感疏離——要在戀與不戀之間取中道。有『三合三不合』:心地清明、有智慧、有志氣,是『三合』;執著外境、沒智慧而性情愚濁、沒志氣只會瞎混,是『三不合』。

在叢林立身,全靠心志,不能順著人情,不能取貌相,只擇高明者同行,這才是上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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