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3 章
法無造作
原文 214 字原文214 字
師曰﹕法無存想﹐存想非眞法﹔無造作﹐造作爲妖法﹔無叱喝﹐叱喝爲狂法﹔無祝讚﹐祝讚爲巫。妙合乎陰陽﹐動靜方圓是也。道貫乎三才﹐天地人物是也。水火木金土﹐應之以五行﹔東南中西北﹐運之以五方。天地水火風雷山澤﹐配之以八卦。彼泥于術數者﹐凡書符時﹐以某事作用某竅﹐如是﹐而按造化﹐如是﹐而應生剋﹐如此起筆﹐如此衝發﹐鬼神之機我得之矣。然不知太極未判之先﹐孰爲陰陽﹐孰爲三才﹐孰爲五行﹐孰爲五方﹐孰爲八卦﹖故有道之士﹐撒手行持﹐不拘符篆。
白話 · CC0111 字
師說真法無存想、無造作、無叱喝、無祝讚;若只在紙上安排符竅、生剋、起筆,便不知太極未判之先。白話補讀:此段題目作「法無造作」,應連同前後章閱讀;重點在辨明原文中的人物、名物、制度、修持方法或儀式功能,而不是只抽出零散詞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