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玄門入道求出家法身十七願念

玄門入道求出家法身十七願念· 站內校讀整理· 1

道門通教必用集(卷一·代表卷)為《道門通教必用集》卷一代表卷,內容兼具入道願念、出家訓誡與歷代宗師略傳。本文依內部標題分章,原文照錄不校改。導讀與注釋以道門通用教誡的角度處理:一方面看其如何建立出家者的願行、師承與身分秩序,另一方面看卷一如何用祖師譜系與典範人物,為後續清規、科儀和戒法提供共同記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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玄門入道求出家法身十七願念

原文 867
原文867

一願不殺生命,斷聖種故。二願永不飲酒,敗習性故。三願永不血味,與體同故。四願不食五辛,障生天故。五願不犯婬欲,自亂心故。六願不說

他過,人惡聞故。七願不貪財貨,為妨道故。八願勤修功德,自莊嚴故。九願不惱亂人,成怨業故。十願利人不捨,不異我故。十一願永不妄語,人不信故。十二願永不懈怠,退道心故。十三願修學一切方便,成種智故。十四願永不盜一切物,必倍償故。十五願長內修齋,得齊心故。十六願常照諸法空靜,速進道故。十七願常敦默如愚,自安靜故。

已上並童子入道受持。

《昇玄經》云:為道士者,與彼俗人事事有反。目不多瞻,見好不驚。耳不聽讒,不聽亂聲。鼻不嗅香,芬芳之腥。口不嗜甘,茹犯眾生。心不想欲,財色華榮。手不奸用,足不惡踐。此道士之行也。

《昇玄經》云:凡出家者,除去飾好,服御巾褐,卑牀小屋,容身而已,不得奢侈。除病及遊,行就請外,淨居閑處,●玄樂道,此謂聞道初門、大德之本也。

《定志經》云:昔有十二年少,處世閑樂,共作好食,酣飲嬉戲,或復論議為道持戒之難易。天尊於大定見之,以此年少前世,各為人師,祕恡經典,致諸弟子,亦多猶豫,今墮俗塵,因此微緣,猶可救度。天尊即化為人,從會中過,因悉共語。化人曰:持戒甚易,不持反難。諸人聞之,會然問曰:云何先生,持戒云易,不持反難?化人曰:立身如戒,不畏天子,不畏鬼神,何為不易。如違戒者,是人悉畏,復畏鬼神,云何不難。於是十二年少,聞化人語,皆憶宿命,發心持戒,同證道果。

《法輪經》云:太上玄一真人告葛仙公日,我昔受師訓,切厲備經,痛如刀割,尅如毒錐,俛仰伏事,恒不敢虧,痛不敢辭,毒不敢言,今成道果,難報師恩。

《太真科》云:道士修習經業,以五千文為先。講說通解,度人濟己,開化無窮,此為大乘之人。

《太真科》云:開闢之初,聖真仙人,皆宣道氣,立法相傳。同宗太上,俱稱學士。以道為事,事道有功,昇號道士。

《明威經》云:為學不可不精,邪正相似,不可不明,不明墮於難境,明者班於易途。明與不明,由心詳辨。辨之之法,徧學眾經,歷試取驗,自然朗明,在世間法,出世間法,有為無為,無不究悉,自然測三清之妙趣也。

白話 · CC0451

本章大意是:以戒條、受戒因緣或罪福報應勸人守戒修善,避免殺盜淫妄、慢法欺師、輕泄經戒等過失。章中如「一願不殺生命,斷聖種故。二願永不飲酒,敗習性故。

三願永不血味,與體同故。四願不食五辛,障生天故。五願不犯婬欲,自亂心故。

六願不說,他過,人惡聞故。七願不貪財貨,為妨道故。八願勤修」所示,常以天曹考校、護戒神明、尸解升仙或三塗五苦作為勸戒框架,強調持戒與度世成真相連。

譯讀 1:一願不殺生命,斷聖種故。六願不說他過,人惡聞故。八願勤修功德,自莊嚴故。九願不惱亂人,成怨業故。十願利人不捨,不異我故。十一願永不妄語,人不信故。十二願永不懈怠,退道心故。十三願修學一切方便,成種智故。十四願永不盜一切物,必倍償故。十五願長內修齋,得齊心故。十六願常照諸法空靜,速進道故。十七願常敦默如愚,自安靜故。已上。第 1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「一願不殺生命、敗習性、自亂心、為妨道」與齋醮科儀、咒誥啟請與壇場秩序的關係;

讀者可把人物、名物、動作、方位或制度次序連起來看,若原文連續列舉,便依次轉成材料鋪排、功能說明與題旨回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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