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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氣精義論·服氣論第二

服氣精義論·符水論第四· 站內校讀整理· 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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底本類型
單篇底本
來源題名
服氣精義論·符水論第四
原文量級
158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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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學者:李遠國 · 蓋建民 · Livia Kohn · 吉岡義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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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水論第四

原文 158
原文158

夫符文者,雲篆明章,神靈之書字也。書有所象,故神氣存焉,文字顯焉。有所生,故服用硃焉,夫水者,氣之津,潛陽之潤也。有形之類,莫不資焉,故水為氣母,水潔則氣清;氣為形本,氣和則形泰。雖身之榮衛自有內液,而腹之臟腑亦假外滋。即可以通腸胃,為益津氣,又可以導符靈,助祝術。今撰諸符水之法,以備所用,可按而為之焉。符在本經。

白話 · CC0137

符水論第四的意思,是用說明符文為神靈雲篆,水為氣津,符水能潔氣通腸胃、助祝術以補服氣之用來校正修養方法。文中提到符水、榮衛、臟腑,都指向身中可察的變化,故不可離開飲食、動靜和息念來理解。必須先通臟腑,再談斷穀服氣,否則容易壅滯。這裡的要點是依身中反應調整,不以空談替代實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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