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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清骨髓靈文鬼律·鄧有功序

上清骨髓靈文鬼律·法官歲考· 站內校讀整理· 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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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勘狀態:完整。本站此頁已按目前標定底本收錄全文並提供白話;仍不替代專門校勘本。 《上清骨髓靈文鬼律》raw Header 標明作者欄為鄧有功,notes 說「宋饒洞天定正,宋鄧有功重編。三卷。底本出處:《正統道藏》洞玄部戒律類」。正文自序說其目有鬼律、玉格、行法儀式,旨在批斷鬼神罪犯、輔正驅邪、為民祈福、為國禦災。性質屬驅邪院法度與鬼神律令文本,兼具役將、治病與司法化道法特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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底本類型
單篇底本
來源題名
上清骨髓靈文鬼律·法官歲考
原文量級
79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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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歲考

原文 79
原文79

諸行法官,乃陽行陰報,並依式歲考功績。如能止邪抑非,治困拯危,度死超生,含靈受賜,解除怨仇者,依儀遷職。如傍循私曲,隨惡長姦者,許三官斜察以聞,當議重行黜責。

白話 · CC0144

這段屬《上清骨髓靈文鬼律·鄧有功序》中的章節材料。原文大意是:諸行法官,乃陽行陰報,並依式歲考功績。如能止邪抑非,治困拯危,度死超生,含靈受賜,解除怨仇者,依儀遷職。如傍循私曲,隨惡長姦者,許三官斜察以聞,當議重行黜責。白話閱讀時宜先看章題與前後章,再辨明其中名物、制度、修行或科儀功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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