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 章
法官歲考
原文 79 字原文79 字
諸行法官,乃陽行陰報,並依式歲考功績。如能止邪抑非,治困拯危,度死超生,含靈受賜,解除怨仇者,依儀遷職。如傍循私曲,隨惡長姦者,許三官斜察以聞,當議重行黜責。
白話 · CC0144 字
這段屬《上清骨髓靈文鬼律·鄧有功序》中的章節材料。原文大意是:諸行法官,乃陽行陰報,並依式歲考功績。如能止邪抑非,治困拯危,度死超生,含靈受賜,解除怨仇者,依儀遷職。如傍循私曲,隨惡長姦者,許三官斜察以聞,當議重行黜責。白話閱讀時宜先看章題與前後章,再辨明其中名物、制度、修行或科儀功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