歸根
原文 437 字致虛極,
注:得道之人,捐情去欲,五內清靜,至於虛極。
守靜篤,
注:守清靜,行篤厚。
萬物並作,
注:作,生也。萬物並生也。
吾以觀其復。
注:言吾以觀見萬物無不皆歸其本也。人當念重其本也。
夫物芸芸,
注:芸芸者,華葉盛也。
各復歸其根,
注:言萬物無不枯落,各復反其根而更生也。
歸根曰靜,
注:靜謂根也。根安靜柔弱,謙卑處下,故不復死也。
是謂覆命。
注:言安靜者是為復還性命,使不死也。
覆命曰常。
注:覆命使不死,乃道之所常行也。
知常曰明;
注:能知道之所常行,則為明。
不知常,妄作凶。
注:不知道之所常行,妄作巧詐,則失神明,故凶也。
知常容,
注:能知道之所常行,去情忘欲,無所不包容也。
容乃公,
注:無所不包容,則公正無私,眾邪莫當。
公乃王,
注:公正無私,可以為天下王。治身正則形一,神明千萬,共湊其躬也。
王乃天,
注:能王,德合神明,乃與天通。
天乃道,
注:德與天通,則與道合同也。
道乃久。
注:與道合同,乃能長久。
沒身不殆。
注:能公能王,通天合道,四者純備,道德弘遠,無殃無咎,乃與天地俱沒,不危殆也。
得道的人捐棄情欲,使五臟內部清淨,達到極虛;又守清靜,行篤厚。萬物一同生長,我由此觀察它們終將復歸本根。
草木枝葉繁盛,終會枯落回根而再生;根安靜柔弱、謙卑處下,所以能復生不死。歸根就是靜,靜就是復還性命;
能復命便合於常道,知常便明。不知常而妄作巧詐,便失去神明而有凶禍。知常者去情忘欲,無所不容;
能容則公正無私,公正則可王天下。身正則形體專一,神明會聚;德與神明合而通天,通天便合道,合道便能長久,至終身也不危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