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仙可論
原文 543 字世或有謂神仙可以學得,不死可以力致者。或云:上壽百二十,古今所同,過此以往,莫非妖妄者。此皆兩失其情。請試粗論之。
夫神仙雖不日見,然記籍所載,前史所傳,較而論之,其有必矣。似特受異氣,稟之自然,非積學所能致也。至於導養得理,以盡性命,上獲千餘歲,下可數百年,可有之耳。而世皆不精,故莫能得之。
何以言之?夫服藥求汗,或有弗獲;而愧情一集,渙然流離。終朝未餐,則囂然思食;而曾子銜哀,七日不饑。夜分而坐,則低迷思寢;內懷殷憂,則達旦不瞑。勁刷理鬢,醇醴發顔,僅乃得之;壯士之怒,赫然殊觀,植發沖冠。由此言之,精神之於形骸,猶國之有君也。神躁於中,而形喪於外,猶君昏於上,國亂於下也。
夫爲稼於湯之世,偏有一溉之功者,雖終歸于焦爛,必—溉者後枯.然則,一溉之益固不可誣也.而世常謂一怒不足以侵性,一哀不足以傷身,輕而肆之,是猶不識一溉之益,而望嘉谷于旱苗者也。是以君子知形恃神以立,神須形以存,悟生理之易失,知一過之害生。故修性以保神,安心以全身,愛憎不棲於情,憂喜不留於意,泊然無感,而體氣和平;又呼吸吐納,服食養身,使形神相親,表裏俱濟也。
夫田種者,一畝十斛,謂之良田,此天下之通稱也。不知區種可百餘斛.田、種—也,至於樹養不同,則功效相懸。謂商無十倍之價,農無百斛之望,此守常而不變者也。
本章白話大意:養生論此處圍繞「神仙可論」展開。原文從「世或有謂神仙可以學得,不死可以力致者。或云:上壽百二十,古今所同,過此以往,莫非妖妄者。
此皆兩失其情。請試粗論之。夫神仙雖不日見,然記籍所載」起筆,或敘人物事跡,或辨析名義,或規定修持與科儀。
可理解為:作者先提出本段關鍵問題,再以經文、舊說、譬喻或實例加以說明,使讀者明白此章在全篇中的位置與作用。
譯讀 1:世或有謂神仙可以學得,不死可以力致者。此皆兩失其情。請試粗論之。夫神仙雖不日見,然記籍所載,前史所傳,較而論之,其有必矣。似特受異氣,稟之自然,非積學所能致也。至於導養得理,以盡性命,上獲千餘歲,下可數百年,可有之耳。而世皆不精,故莫能得之。何以言之?夫服藥求汗,或有弗獲;而愧情一集,渙然流離。終朝未餐,則囂然思食;而曾子銜哀,七日不饑。夜分而坐,則低迷思寢;內懷殷憂,則達旦不瞑。勁刷理。
第 1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「世或有謂神、似特受異氣、以盡性命、夫服藥」與修煉工夫、氣脈火候與性命語彙的關係;讀者可把人物、名物、動作、方位或制度次序連起來看,若原文連續列舉,便依次轉成材料鋪排、功能說明與題旨回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