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節:修己奉教——戒行、服炁與救度功德
原文 653 字==入道修已篇第四==
夫道甚夷,未嘗不易。迷於向背,遂隔流綱。爰有入道之序,玆為棄俗之門。固有父母同升,夫妻同列。憂身行孝,惟以為忠。本自性根,固於山岳。凡夫搖蕩,遂此顛危。輕於養炁,昧於事親。元炁淪亡,大恩泯絕,又安能事於君上,而自棄於帝衷。所以罪積如江河,冥官考覈者也。凡我赤子,願聽我言。我如欺君,使我雙目盲,兩耳聾,鼻塞口喑,手足不仁,不履帝庭,不上昇雲,億千萬世,酆都考形。但願我赤子,孝順長在心,居家奉父母,在朝忠於君。
不為貪淫行泄散精,與神福來如流泉,派派自然。明日夜念此經,魂炁自然靈。或有骨肉災病者,自然平。或薦諸魂爽滯魄,脫幽冥。念念天尊力,天尊度世人。世人昧生理,五逆存於心,心既存五逆,天尊淚如傾,天尊非棄汝,汝可察我誠。
==修己奉教篇第五==
紏察三界,五岳三官。日遊神君,十天魔王。總簿罪福,天樞都錄。佐有七人,統七十四負之曹屬,无大不載,無細不遺。三元三會,申呈南北之司,南北定其輕重,以上紫微。其小者,送于二十八宿、十二宮辰、三十二天,同為別明。大則玉皇專達,或處斷于三清,如鏡之明,如水之平。修吾道者,持戒而成。既以事親為骨髓,鍊形為皮肉,救度如毛髮,功德為衣服。如有貪財、貪色、陰險、巨毒,推而下之,心貪食肉。他人之財,如君王之粟,汝不可私蓄。
他人之妻女,如己之母女,汝不可淫欲。他人之善,汝敬事而不可慘毒。下至百獸,與夫六畜,各念之如子,忍食其肉。是以我願學仙,真童十善具足,全玆五福。生為陸地仙,死入黃金屋。不食煙火,不食五穀。魂在朱陵,受煉停蓄,履玆玉虛,神仙為屬。
本章以「第二節:修己奉教——戒行、服炁與救度功德」為題,原文重點圍繞修己、奉教、戒貪財色、愛護物命與五臟神君上造天樞展開。閱讀時可把它看成全經科儀次第中的一段:先交代天尊、真人或法師所依的境界與因緣,再指出修者、亡魂或眾生應如何藉齋戒、誦經、存思、符命與供養轉入正道。救度不是外在附加,而是持戒服炁後自然發出的功德。
白話而言,本章不是單獨敘事,而是在說明靈寶法如何把天上官府、壇場行儀、身中神炁與生死簿錄連接起來,使行者知所歸命,亡者有所憑藉,災厄亦可由法文與功德轉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