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篇 改過之法
原文 1697 字【第二篇 改過之法】
春秋諸大夫,見人言動,億而談其禍福,靡不驗者,左國諸記可觀也。
大都吉凶之兆,萌乎心而動乎四體。其過於厚者常獲福,過於薄者常近禍。俗眼多翳,謂有未定而不可測者。
至誠合天:福之將至,觀其善而必先知之矣。禍之將至,觀其不善而必先知之矣。今欲獲福而遠禍,未論行善,先須改過。
【發心】
但改過者,第一,要發恥心。思古之聖賢,與我同為丈夫,彼何以百世可師?我何以一身瓦裂?耽染塵情,私行不義;謂人不知,傲然無愧,將日淪於禽獸而不自知矣。世之可羞、可恥者,莫大乎此。孟子曰:「恥之於人大矣。」以其得之則聖賢,失之則禽獸耳。此改過之要機也。
第二,要發畏心。天地在上,鬼神難欺。吾雖過在隱微,而天地鬼神,實鑒臨之。重則降之百殃,輕則損其現福;吾何可以不懼?
不惟此也。閒居之地,指視昭然。吾雖掩之甚密,文之甚巧;而肺肝早露,終難自欺。被人覷破,不值一文矣,烏得不懍懍?
不惟是也。一息尚存,彌天之惡,猶可悔改。古人有一生作惡,臨死悔悟,發一善念,遂得善終者。謂一念猛厲,足以滌百年之惡也。譬如千年幽谷,一燈纔照,則千年之暗俱除。故過不論久近,惟以改為貴。但塵世無常,肉身易殞,一息不屬,欲改無由矣。明則千百年擔負惡名,雖孝子慈孫,不能洗滌;幽則千百劫沉淪獄報,雖聖賢佛菩薩,不能援引。烏得不畏?
第三,須發勇心,人不改過,多是因循退縮;吾須奮然振作,不用遲疑,不煩等待。小者如芒刺在肉,速與抉剔;大者如毒蛇嚙指,速與斬除,無絲毫凝滯,此風雷之所以為益也。
具是三心,則有過斯改,如春冰遇日,何患不消乎?
【工夫】
然人之過,有從事上改者,有從理上改者,有從心上改者。工夫不同,效驗亦異。
如前日殺生,今戒不殺;前日怒詈,今戒不怒;此就其事而改之者也。強制於外,其難百倍;且病根終在,東滅西生,非究竟廓然之道也。
善改過者,未禁其事,先明其理。
如過在殺生,即思曰:「上帝好生,物皆戀命;殺彼養己,豈能自安?且彼之殺也:既受屠割,復入鼎鑊;種種痛苦,徹入骨髓。己之養也:珍膏羅列,食過即空;疏食菜羹,儘可充腹。何必戕彼之生,損己之福哉?」
又思:「血氣之屬,皆含靈知;既有靈知,皆我一體。縱不能躬修至德,使之尊我、親我,豈可日戕物命,使之仇我、憾我於無窮也?」一思及此,將有對食傷心,不能下咽者矣。
如前日好怒,必思曰:「人有不及,情所宜矜;悖理相干,於我何與?本無可怒者。」
又思:「天下無自是之豪傑,亦無尤人之學問。行有不得,皆己之德未修、感未至也。吾悉以自反,則謗毀之來,皆磨煉玉成之地;我將歡然受賜,何怒之有?」
又聞謗而不怒,雖讒燄薰天,如舉火焚空,終將自息。聞謗而怒,雖巧心力辯,如春蠶作繭,自取纏綿。怒不惟無益,且有害也。
其餘種種過惡,皆當據理思之。此理既明,過將自止。
何謂從心而改?過有千端,惟心所造;吾心不動,過安從生?學者於好色、好名、好貨、好怒種種諸過,不必逐類尋求;但當一心為善,正念現前,邪念自然污染不上。如太陽當空,魍魎潛消,此精一之真傳也。過由心造,亦由心改,如斬毒樹,直斷其根,奚必枝枝而伐,葉葉而摘哉?
大抵最上者治心,當下清淨;纔動即覺,覺之即無。苟未能然,須明理以遣之;又未能然,須隨事以禁之。以上事而兼行下功,未為失策;執下而昧上,則拙矣。
【效驗】
顧發願改過,明須良朋提醒,幽須鬼神證明。一心懺悔,晝夜不懈,經一七、二七,以至一月、二月、三月,必有效驗:或覺心神恬曠;或覺智慧頓開;或處冗沓而觸念皆通;或遇怨仇而回瞋作喜;或夢吐黑物;或夢往聖先賢,提攜接引;或夢飛步太虛;或夢幢幡寶蓋。種種勝事,皆過消罪滅之象也。然不得執此自高,畫而不進。
昔蘧伯玉當二十歲時,己覺前日之非而盡改之矣。至二十一歲,乃知前之所改,未盡也;及二十二歲,回視二十一歲,猶在夢中,歲復一歲,遞遞改之,行年五十,而猶知四十九年之非,古人改過之學如此。
吾輩身為凡流,過惡蝟集;而回思往事,常若不見其有過者,心粗而眼翳也。
然人之過惡深重者,亦有效驗:或心神昏塞,轉頭即忘;或無事而常煩惱;或見君子而赧然消沮;或聞正論而不樂;或施惠而人反怨;或夜夢顛;甚則妄言失志;皆作孽之相也,苟一類此,即須奮發,捨舊圖新,幸勿自誤。
白話:本篇說改過須先有恥心、畏心與勇心。人若知聖賢可學而自己沉淪,便當羞恥;若知天地鬼神與眾人皆可鑑察,便當戒懼;
若知過失如毒蛇咬指,便須立刻斬除。改過可從事上改、理上改、心上改,其中以心上改最根本。發心之後還要有真工夫,並以夢境、心境、言行變化等效驗自驗,不可自欺。
譯讀 1:【第二篇改過之法】春秋諸大夫,見人言動,億而談其禍福,靡不驗者,左國諸記可觀也。大都吉凶之兆,萌乎心而動乎四體。其過於厚者常獲福,過於薄者常近禍。俗眼多翳,謂有未定而不可測者。至誠合天:福之將至,觀其善而必先知之矣。禍之將至,觀其不善而必先知之矣。今欲獲福而遠禍,未論行善,先須改過。【發心】但改過者,第一,要發恥心。思古之聖賢,與我同為丈夫,彼何以百世可師?我何以一身瓦裂?耽染塵情,私行不義;
謂人不知,傲然無愧,將日淪於禽獸而不自知矣。第 1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「第二篇、改過之法、左國諸記可觀、萌乎心」與勸善倫理、報應觀念與日用規範的關係;讀者可把人物、名物、動作、方位或制度次序連起來看,若原文連續列舉,便依次轉成材料鋪排、功能說明與題旨回收。
譯讀 2:但塵世無常,肉身易殞,一息不屬,欲改無由矣。明則千百年擔負惡名,雖孝子慈孫,不能洗滌;幽則千百劫沉淪獄報,雖聖賢佛菩薩,不能援引。烏得不畏?第三,須發勇心,人不改過,多是因循退縮;吾須奮然振作,不用遲疑,不煩等待。小者如芒刺在肉,速與抉剔;大者如毒蛇嚙指,速與斬除,無絲毫凝滯,此風雷之所以為益也。具是三心,則有過斯改,如春冰遇日,何患不消乎?【工夫】然人之過,有從事上改者,有從理上改者,有從心上改者。工夫不同,效驗亦異。
如前日殺生,今戒。第 2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「須發勇心、具是三心、有從事、有從心」與勸善倫理、報應觀念與日用規範的關係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