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條:留單
原文 148 字凡有道侶遠來掛搭,知客當以禮接待,問其師承、來歷、戒臘、有無度牒。如無度牒,不許留單;如度牒不全,暫留三日,限其補辦。掛搭三日之內,由方丈考問玄學、戒律、清規,合格者方許留長單,安單於眾寮;不合格者,三日後送單出院,給以盤纏,禮送出山門。不得無故拒人於外,不得無故留庸劣之輩。違者,知客記過一次。
凡有道侶從遠方來掛單,知客師應當以禮接待,詢問他的師承門派、來歷出身、戒臘長短、有無度牒(官府或教團發給之出家身分證明)。如果完全沒有度牒,不准留單;如果度牒不完備,暫且留住三日,限令在此期間補辦完備。
掛單三日之內,由方丈親自考問內丹玄學、戒律條文、叢林清規等項,考核合格者才准許留下長單(長住),在眾寮安排床位;考核不合格者,三日之後送出本院,另給予盤纏路費,以禮送出山門。不可以無正當理由拒人於門外,也不可以無原則地收留庸劣低俗之輩。
違犯此條者,知客師記過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