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篇:教主重陽帝君責罰榜
原文 138 字凡入吾全真之門者,當守吾十條清規。違者,吾以雷霆斷之。一犯,責香一炷以警之;再犯,責齋一堂以勉之;三犯,責杖出院以絕之。吾之為祖師,非欲苦汝、非欲虐汝,欲汝全真葆光、長生久視、與道合真也。爾等切記:清規非吾之私法,乃道之公器。守之則道在、毀之則道亡。願爾等朝夕念之,毋忘吾言。
凡進入我全真道門的人,當謹守我所傳的十條清規。違犯者,我(重陽帝君)將以雷霆般的嚴明加以處斷。違犯一次,罰香一炷以警示之;
違犯兩次,罰齋一堂以勉勵之;違犯三次,杖責並逐出本院以斷絕之。我之所以為祖師,並不是要苦待你們、虐待你們,而是要你們「全其本真、葆其本光、長生久視、與道合一」啊!
你們切切記住:清規不是我個人的私法,而是大道的公器。能持守它,道就常在;能毀棄它,道也就消亡。
願你們朝夕念茲在茲,不要忘記我這番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