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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度 / 度亡

三官經

太上三元賜福赦罪解厄消災延生保命妙經·地官清虛大帝赦罪· 站內校讀整理· 1

《太上三元賜福赦罪解厄消災延生保命妙經》通稱《三官經》,是道教三官信仰最核心的經本,內容圍繞「天官賜福、地官赦罪、水官解厄」三大主題展開。三官(亦稱「三元」「三官大帝」「三界公」)信仰可溯及漢代天師道——《三國志·張魯傳》裴松之注引《典略》記張角、張魯之徒「請禱之法,書病者姓字、說服罪之意,作三通,其一上之天,著山上;其一埋之地;其一沉之水,謂之三官手書」,這個漢代「三官手書」告罪儀式,即是三官信仰的雛形,把宇宙的「天、地、水」三大要素人格化為「掌管罪福壽算」的三位主宰神。經文與「三元節」直接對應:上元正月十五屬天官紫微大帝降臨人間校定罪福,中元七月十五屬地官清虛大帝赦免亡魂罪愆,下元十月十五屬水官洞陰大帝解厄消災。三元節分別發展為民間燈節(上元元宵)、中元普度(鬼月七月半)、下元水官誕辰三大節俗,至今仍是台灣、福建、東南亞華人社會最普及的道教節期——其中上元燈會與中元普度更滲透到非道教信徒的日常生活之中,成為華人文化共同體驗。文本上,《三官經》託名元始天尊說法(而非天師道傳統的太上老君),顯示其文本定型於三清信仰成熟之後,是唐宋靈寶傳統對天師道三官信仰的吸收與升格——這個升格使三官信仰擺脫地方傳統,成為跨派別共享的核心神格。經文中「賜福—赦罪—解厄」的三大職能在邏輯上呈遞進結構(先去厄、再去罪、終得福),構成漢人信仰對「人生問題」的完整解決方案。本譯本以道藏本(《正統道藏》洞玄部本文類)及台灣道壇通行本為底本,逐節對照原文、白話與義理註,補回前次譯本被截短的核心內容(增列三元各品神將、十三類解厄、結經寶誥、流通分等段落),呈現一份接近完整科本長度的學術譯讀。

引用學者:康豹(Paul R. Katz)《Demon Hordes and Burning Boats: The Cult of Marshal Wen in Late Imperial Chekiang (1995)》 · Vincent Goossaert《The Taoists of Peking, 1800-1949 (2007)》 · John Lagerwey《Taoist Ritual in Chinese Society and History (1987)》 · 卿希泰《《中國道教史》四卷本》 · 丸山宏《道教儀禮文書の歴史的研究(2004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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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官清虛大帝赦罪

原文 275
原文275

中元二品七炁赦罪地官清虛大帝,居九土無極世界洞空清虛之宮,總主五帝五嶽諸地神仙、十殿冥王、九幽十類、土皇地祇、城隍社令、四瀆三河、岳鎮海瀆,每逢七月十五日中元之辰,即下人間,校戒罪福。

其下亦有地官三十六部,主管三十六類赦罪之事:一曰赦五逆之罪、二曰赦十惡之罪、三曰赦邪淫之罪、四曰赦妄語之罪、五曰赦殺生之罪、六曰赦偷盜之罪、七曰赦飲酒之罪、八曰赦惡口之罪、九曰赦慳吝之罪、十曰赦瞋怒之罪、十一曰赦愚痴之罪、十二曰赦違孝之罪,乃至三十六部,皆為地官所轄。地官特別職司為人赦罪,凡有亡魂未度者、累劫業障未消者,皈依地官、持誦此經,皆得赦免罪愆,超生善道。

白話 · CC0419

中元二品「七炁赦罪地官清虛大帝」(三官之中位居第二,主掌赦罪職能),居住在九土無極世界的洞空清虛宮中,總領五方五帝、五嶽諸地神仙(東嶽泰山、南嶽衡山、西嶽華山、北嶽恆山、中嶽嵩山五嶽神君),以及十殿冥王、九幽十類冥眾、土皇地祇、城隍社令、四瀆三河之神、岳鎮海瀆之神。每逢七月十五日「中元之辰」(即中元節,亦是民間「鬼月」之核心日、佛教盂蘭盆會之日),祂便降臨人間,校核警戒人們的罪業與福報。

地官之下也統有「地官三十六部」,分別主管三十六類赦罪事項:一曰赦五逆之罪(弒父、弒母、弒師、弒兄、弒師長)、二曰赦十惡之罪、三曰赦邪淫之罪、四曰赦妄語之罪、五曰赦殺生之罪、六曰赦偷盜之罪、七曰赦飲酒之罪、八曰赦惡口之罪、九曰赦慳吝之罪、十曰赦瞋怒之罪、十一曰赦愚痴之罪、十二曰赦違孝之罪……乃至共三十六部,全都歸地官所統轄。

地官特別職司為人赦免罪愆,凡有亡魂尚未得到超度者、累劫業障未能消解者,皈依地官、持誦此經,都能罪愆得到赦免、超生於善道之中。

本譯為鼎稔道學館編譯,白話 CC0 1.0 釋出。原文欄優先採通行公眾領域底本;校勘狀態為「部分」或「待校」者,白話僅對應頁面所列段落,請依頁首說明另行核對底本。 歡迎指正:[email protected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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