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節:罪根問答——三業惡因與偈頌報對
原文 2005 字未審此輩罪人,生世之日,行何罪業,作何因緣,受斯楚痛。伏願天尊賜垂訓勵,告所未聞,如蒙開悟,仰受聖恩。
此明道君為請問,欲令未悟咸悉知聞。道君既是聖人,先已悟知業報,於玆為其發問,欲以教化眾生。道君既問因緣,天尊作何酬答。
天尊告曰:斯罪人也,皆由前緣不見明教,不聞法音,慳貪無度,殺害無辜,口是心非,禁繫賢人,飲酒食肉,禍亂五神。
此是天尊道君所問,告示因緣。諸如此言等,皆眾生之惡業。但大道天尊慈悲救度,神光普被,遠照十方,故使道君承威,語問既知,敬請具辯因緣。言此業障罪人,前有過,不見明科聖教,不聞正法靈音,唯事慳貪,不崇功德,絕天堂路,作地獄因,沈溺愛河,漂流生死。五神者,即五藏神也,魂魄神精志是也。但飲酒食肉,罪業既深,非直濁亂五神,抑亦輪迴八難,遂使六根三業,廣造諸愆,匿惡潛怨,身心不善,任情殺生,貪恡無端,失道乖真,不知迴向,一入地獄,終無出期。
罵詈呪詛,叫喚神明,欺師罔道,穢慢三光,篡君殺父,侵暴宗親。
如此之義,分明可知。但其呪詛之時,冀欲前人早敗,呼神吹鬼,無所不為。如此言詞,造次難盡。此言過去生中,愚癡欺慢,心無敬忌,增上驕奢,或欺慢法師,口誣真聖,穢觸日月,輕慢星辰,為臣不忠,為子不孝,篡殺君父之處。聖人難之,取其漸而害之,故云篡弒。易曰:臣弒其君,子弒其父,非一朝一夕之故,其所由來者,漸矣。篡即奪也,弒即殺也。聖人惡之,易其名也。
心懷諂曲,不念眾生,潛行竊盜,嗊嗃無端,割奪功德,以饒一身。不肯布施,散乞貧人。今受斯苦,以酬宿怨。
其目如此,此等皆是人中所行之事,其義可知。諂,希意之意,謂之諂。
布施者,以己有濟人之急,遍布既均,名之布施。莊子曰:青青之麥,生於陵陂。生不布施,死何含珠。為生有攻劫之憂,死有掘塚探棺之患。但俗間惡業,其數極多,略說而言之,難以窮悉,大綱名目,有如此等。
天尊以次而說偈言。
天尊以其向來問答次序,重申其意,詳而說之,其名曰偈。偈者,讚頌之別名也。重明其義,故易之日偈。
篡殺於君父,殺害無辜人。死受金鎚打,鐵杖不去身。
此即偈之文也。前文中篡殺在後,今偈則篡殺在前者,但君父之重,自古為先,三千之條無殺,故於偈中而為稱首。此重明上長行中篡君父義。
乘闇入他家,掠奪人財物。死魂墬幽獄,萬劫不得出。
此言之等,其義可解。故莊論云:為不善於顯明之中者,人得而誅之。為不善於幽闇者,鬼得而誅之。明於人明於鬼者,然後能獨行。故知冥司叵罔,神道難欺,所有罪愆,纖毫必錄,善惡報應,如影隨形,一墮三塗,萬劫無出。此重明上長行竊盜之罪。
奢淫好細滑,穢慢於三光。死魂受幽閉,後生並癡狂。
此明身之業罪。言邪行之人,耽淫無度,唯貪色慾,細滑是求,觸犯日月星辰,不避三光。明受罪既終,始生人道,雖得人身,乃被顛狂愚癡之報。此即明其身業之罪,次陳口業,更後若為。
凶橫作口舌,鬬亂於宗親。死受鎔銅灌,後身恒吠人。
此即明其口業。但口業之人,專行綺語,虛傳口舌,鬬亂宗親,反是為非,破他和合,妄生禍福,損陷於人,死入地獄之中。即鎔銅灌口,受罪之後,餘業更生,報處狗身,見人恒吠。
食噉於眾生,飲酒亂五神。死受鑊湯煮,鐵杖不去身。
此言啗食之人,殘他性命,飲酒食肉,不念眾生,遂令五藏之神,昏迷濁亂,口貪肥飽,不悟業報隨身,及至命終,沈淪地獄,鑊湯爐炭,煎煮其身,萬痛交連,恒不去體。此重明上長行中飲酒食肉之罪。
嗊嗃虛為實,欺誘頑益己。死受拔舌報,後生不得語。
此言妄語之人,公行譎詐,以至欺誑眩誘,巧作多端,恒為不軌,謀之以求益己之事。死後魂沈地獄,乃受拔舌之殃,罪畢報生,仍令喑啞。此明妄語之罪,覆上長行中嗊嗃無端。
欺師不信道,叫喚於神明。流曳三塗中,後生六畜身。
但以誑惑師尊,罔誣真聖,輕三寶,穢靈文,於道中饅生分別,口彰麤橫,呪詛為言,牽引神明,高呼大吹,嬰纏惡業,墜陷三塗,輪轉去來,死生勞曳。受罪既畢,更處六畜之形,沈滯多身,失於人道。此明欺天之罪,覆上長行中欺師罔道,叫喚神明o
讒謗擊賢人,諂曲作無端。死墮毒獸螫;輾轉無一歡。
但讒談謗讟,潛擊賢人,諂進曲巧,陳詐其人,命蜂蠆之身,或作蚖虵,或蝮蝎諸毒蟲等,次遞遍為,輾轉穢惡,受生何時,更知歡樂。從凶橫作口舌,至此總明口業報對。自此以下,舉其意業。
減割功德物,以縱慳貪心。死魂為餓鬼,飢渴飲火精。
此具明意業,但崇善之減己削身,布施財物,造經像以為存亡。或有貪人中間,割截功德物,一時雖得潤己,報罪如影隨形,死墮餓鬼之中,飢則吞火食炭。貪欲之罪,招報如斯,萬劫千生,不聞漿水名字,飢即食炭,渴飲火精。此明貪欲之罪,覆上長行中割奪功德,以饒一身。
侮慢於耆德,不敬有道人。後生為下賤,報處六畜形。
此明是非人我,不敬師尊,侮慢耆德,即於賤之人報。生不敬崇三寶,死受六畜之身。業報相隨,一無差失。或生於邊地下賤,外遠蠻夷,雖復受得人身,不聞三寶名字,真經正法,萬劫難逢,聖教靈文,何由可見。割減功德物至此,明其意業。天尊說偈既了,道君作禮請。
本章以「第四節:罪根問答——三業惡因與偈頌報對」為題,原文重點圍繞道君請問罪人因緣,天尊列殺盜淫妄、欺師謗道等報對展開。閱讀時可把它看成全經科儀次第中的一段:先交代天尊、真人或法師所依的境界與因緣,再指出修者、亡魂或眾生應如何藉齋戒、誦經、存思、符命與供養轉入正道。罪報清單可作懺悔底本,也顯出子孫代修福田的重要。
白話而言,本章不是單獨敘事,而是在說明靈寶法如何把天上官府、壇場行儀、身中神炁與生死簿錄連接起來,使行者知所歸命,亡者有所憑藉,災厄亦可由法文與功德轉化。
譯讀 1:未審此輩罪人,生世之日,行何罪業,作何因緣,受斯楚痛。伏願天尊賜垂訓勵,告所未聞,如蒙開悟,仰受聖恩。此明道君為請問,欲令未悟咸悉知聞。道君既是聖人,先已悟知業報,於玆為其發問,欲以教化眾生。道君既問因緣,天尊作何酬答。天尊告曰:斯罪人也,皆由前緣不見明教,不聞法音,慳貪無度,殺害無辜,口是心非,禁繫賢人,飲酒食肉,禍亂五神。此是天尊道君所問,告示因緣。諸如此言等,皆眾生之惡業。
但大道天尊慈悲救度,神光普被,遠照十方,故使道君承威,語問。第 1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「未審此輩罪人、此明道君、道君既是聖人、斯罪人」與神真本行、聖號職司與信仰敘事的關係;讀者可把人物、名物、動作、方位或制度次序連起來看,若原文連續列舉,便依次轉成材料鋪排、功能說明與題旨回收。
譯讀 2:此言過去生中,愚癡欺慢,心無敬忌,增上驕奢,或欺慢法師,口誣真聖,穢觸日月,輕慢星辰,為臣不忠,為子不孝,篡殺君父之處。聖人難之,取其漸而害之,故云篡弒。易曰:臣弒其君,子弒其父,非一朝一夕之故,其所由來者,漸矣。篡即奪也,弒即殺也。聖人惡之,易其名也。心懷諂曲,不念眾生,潛行竊盜,嗊嗃無端,割奪功德,以饒一身。不肯布施,散乞貧人。今受斯苦,以酬宿怨。其目如此,此等皆是人中所行之事,其義可知。諂,希意之意,謂之諂。
布施者,以己有濟人之急。第 2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「或欺慢法師、口誣真、篡殺君、臣弒其君」與神真本行、聖號職司與信仰敘事的關係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