慎子·第4章
原文 365 字立天子者,不使諸侯疑焉;〔校:○原刻脫「者」字、「焉」字,依《治要》補。下三句並同。〕立諸侯者,不使大夫疑焉;立正妻者,不使嬖妾疑焉;〔校:○原刻「嬖妾」作「羣妻」,依《治要》改。〕立嫡子者,不使庶孽疑焉。疑則動,〔校:○原刻此下有「兩動」二字,依《治要》刪。〕兩則爭,雜則相傷。害在有與,不在獨也。故臣有兩位者,國必亂。臣兩位而國不亂者,君在也,恃君而不亂矣,失君必亂;〔校:○原刻「必」作「則」,又脫「而」字,並依《治要》補正。
〕子有兩位者,家必亂,子兩位而家不亂者,父在也,恃父而不亂矣,失父必亂。〔校:○原刻「必」作「則」,又脫「而」字,並依《治要》補正。又《治要》三「父」字並作「親」。〕臣疑其君,無不危之國;〔校:○原刻脫「其」字、「之」字,又「君」下有「而」字,並依《治要》刪補。下二句倣此。〕孽疑其宗,無不危之家。
立天子,就不要使諸侯有所疑;立諸侯,就不要使大夫有所疑;立正妻,就不要使寵妾有所疑;
立嫡子,就不要使庶子有所疑。有疑就會動搖,有兩端就會爭奪,雜亂就會相傷。禍害在於有並立的對象,不在於獨一無二。
所以臣有兩個同等位分,國家必亂;臣有兩位而國不亂,是因君主還在,依靠君主才不亂,失去君主必亂。子有兩個同等位分,家必亂;
子有兩位而家不亂,是因父親還在,依靠父親才不亂,失去父親必亂。臣下若疑於君位,沒有不危險的國家;庶孽若疑於宗嫡,沒有不危險的家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