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州安國寺記
原文 473 字元豐二年十二月,余自吳興守得罪,上不忍誅,以為黃州團練副使,使思過而自新焉。其明年二月,至黃。舍館粗定,衣食稍給,閉門卻掃,收召魂魄,退伏思念,求所以自新之方,反觀從來舉意動作,皆不中道,非獨今之所以得罪者也。欲新其一,恐失其二。觸類而求之,有不可勝悔者。於是,喟然嘆曰:「道不足以禦氣,性不足以勝習。不鋤其本,而耘其末,今雖改之,後必復作。盍歸誠佛僧,求一洗之?」
得城南精舍曰安國寺,有茂林修竹,陂池亭榭。間一二日輒往,焚香默坐,深自省察,則物我相忘,身心皆空,求罪垢所從生而不可得。一念清凈,染汙自落,表裏翛然,無所附麗。私竊樂之。旦往而暮還者,五年於此矣。寺僧曰繼連,為僧首七年,得賜衣。又七年,當賜號,欲謝去,其徒與父老相率留之。連笑曰:「知足不辱,知止不殆。」卒謝去。余是以愧其人。
七年,余將有臨汝之行。連曰:「寺未有記。」具石請記之。余不得辭。寺立於偽唐保大二年,始名護國,嘉祐八年,賜今名。堂宇齋閣,連皆易新之,嚴麗深穩,悅可人意,至者忘歸。歲正月,男女萬人會庭中,飲食作樂,且祠瘟神,江淮舊俗也。四月六日,汝州團練副使眉山蘇軾記。
本章大意是:文章先敘事由與源流,再藉評論說明宮觀、志書或學說的價值。題為「黃州安國寺記」,主要意思是:開篇點出元豐二年十二月;接著寫余自吳興守得罪;
接著寫今雖改之;接著寫其徒與父老相率留之;接著寫四月六日;
結尾收在汝州團練副使眉山蘇軾記。文章因此兼有記事與立論功能:一方面保存宮觀、人物、書籍的源流,一方面說明它為何值得被記錄並流傳。全章的脈絡是由具體景象、人物或術語入手,轉向修身、教化或存錄傳世的用意。
它把可考的人、地、事串連起來,使一時興建或撰述不止停留在當下,而能進入後來的公共記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