功格三十六條:救濟門
原文 541 字【功格三十六條】【救濟門】
以符法針藥救重疾一人為十功,小疾一人為五功,如受病家賄賂則無功,治邪一同。凡行治一度為一功,施藥一服為一功。
傳一符一法一方一術、令人積行救人,每一術為十功,如受賄而傳,或令人受賄,則並無功。
傳人保益性命符法藥術等,每一事為五功,如受賄而傳為一功。
救一人刑死性命為百功,免死刑性命一人為百功,滅死刑性命一人為五十功,救人徒刑為四十功,免人徒刑為三十功,滅人徒刑為二十功,救人杖刑為十功,免人杖刑為八功,滅人杖刑為六功,救人笞刑為五功,免人笞刑為四功,滅人笞刑為三功,如依法定罪則無功,如私家滅免婢僕之屬,同此論功。
救有力報人之畜一命為十功。
救無力報人之畜一命為八功,蟲蟻飛蛾濕生之類一命為一功。
賑濟鰥寡孤獨窮民百錢為一功,貫錢為十功,如一錢散施,積至百錢為一功,米麥幣帛衣物,以錢數論功,饒潤窮民債負,亦同此論。濟饑渴之民一飲一食皆為一功。
濟寒凍之民暖室一宵為一功。
救接人畜筋力疲困之苦一時為一功。
葬無主之骨一人為五十功,施地與無土之家葬一人為三十功,若令出備租課則無功。埋藏自死者、走獸、飛禽、六畜等一命為一功,若埋藏禽獸、六畜骨殖及十六斤為一功。
平理道途嶮阻及泥水陷沒之所一日一人之功為十功,若造船橋濟渡、不求賄賂者,所費百錢為一功,一日一人之功為十功。
本章白話:這一段說明太微仙君功過格的受持與條目。原文把善行分為救濟、經教、焚修、用事等可積之功,把殘害、不敬、不義、不軌等列為應戒之過;修持者每天臨睡前回想所作所為,照格記下功過,月終、年終自行比較。
其意思是以明確數目提醒人不可明功隱過,並把修真、行法、濟人、守戒落到可檢核的日用行為。 條文的意思是把不同善行與過失分門列出,讓人臨事可依類判斷,事後可據實記錄。
譯讀 1:【功格三十六條】【救濟門】以符法針藥救重疾一人為十功,小疾一人為五功,如受病家賄賂則無功,治邪一同。凡行治一度為一功,施藥一服為一功。傳一符一法一方一術、令人積行救人,每一術為十功,如受賄而傳,或令人受賄,則並無功。傳人保益性命符法藥術等,每一事為五功,如受賄而傳為一功。
救一人刑死性命為百功,免死刑性命一人為百功,滅死刑性命一人為五十功,救人徒刑為四十功,免人徒刑為三十功,滅人徒刑為二十功,救人杖刑為十功,免人杖刑為八功,滅人杖刑為六功。第 1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「以符法針藥、救重疾一人、小疾一人、傳一符一法一方」與齋醮科儀、咒誥啟請與壇場秩序的關係;讀者可把人物、名物、動作、方位或制度次序連起來看,若原文連續列舉,便依次轉成材料鋪排、功能說明與題旨回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