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善門
原文 559 字【不善門】
毀壞功德、聖像、壇宇、幢蓋、幡花、器皿、床具及諸獻供之物,百錢之直為一過,貫錢之直為十過,以巧言說人,毀壞百錢之直為半過,貫錢之直為五過,見而不觀為一過,讚助為五過。
以言指斥,毀天尊聖像為二十過,真人為十五過,神君為十過,見毀滅不勸為一過,讚助毀滅為五過,毀滅經教,與此同論。
每遇齋日及諸節令吉辰,故不朝真為二過,因私務不及並非齋日為一過,因公務不及無過,為食酒肉葷辛及犯觸不朝真為五過,忌日誤朝真為一過。
遇節辰食晚食為二過,常日晚食為一過。
齋醮供聖鎮信之物,一物不備為一過,章詞一字差錯為一過,誤違科律格式,一事為一過,威儀有失,一事為一過,唱念不專為一過,宣科讀狀,奏對詞表,差錯一字為一過,三時朝真,一時有失為五過,供養進獻之物,一物不備為一過,一物不潔為一過,及不如法為一過。
應受施主法信錢物,非理使用,百錢為一過,貫錢為十過。
薦亡符簡文字等,一字差錯為一過,脫漏一字為一過,符文差錯脫漏為十過,修寫書篆不如法為五過。
誦念經典,漏一字為一過,漏一句為五過,音釋乖背,字音交差,一字為一過,念誦語句錯亂,有失文意,一句為五過,若念誦之時,心意不專為五過,邪婬雜想及思惡事為十過,住經語惡事訖續念經為十過,語常事為五過,接陪賓侶為三過,語善事為一過,不依誦經法式為五過,念經發嗔怒為十過,凌辱他人為十過。
本章白話:這一段說明太微仙君功過格的受持與條目。原文把善行分為救濟、經教、焚修、用事等可積之功,把殘害、不敬、不義、不軌等列為應戒之過;修持者每天臨睡前回想所作所為,照格記下功過,月終、年終自行比較。
其意思是以明確數目提醒人不可明功隱過,並把修真、行法、濟人、守戒落到可檢核的日用行為。 條文的意思是把不同善行與過失分門列出,讓人臨事可依類判斷,事後可據實記錄。
譯讀 1:【不善門】毀壞功德、聖像、壇宇、幢蓋、幡花、器皿、床具及諸獻供之物,百錢之直為一過,貫錢之直為十過,以巧言說人,毀壞百錢之直為半過,貫錢之直為五過,見而不觀為一過,讚助為五過。以言指斥,毀天尊聖像為二十過,真人為十五過,神君為十過,見毀滅不勸為一過,讚助毀滅為五過,毀滅經教,與此同論。每遇齋日及諸節令吉辰,故不朝真為二過,因私務不及並非齋日為一過,因公務不及無過,為食酒肉葷辛及犯觸不朝真為五過,忌日誤朝真為一過。
遇節辰食晚食為二過,常日。第 1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「以巧言說人、見而不觀、毀滅經、故不朝真」與神真本行、聖號職司與信仰敘事的關係;讀者可把人物、名物、動作、方位或制度次序連起來看,若原文連續列舉,便依次轉成材料鋪排、功能說明與題旨回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