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軌門
原文 367 字【不軌門】
傳教法,隱真出偽,欺罔弟子,一事為五過;如受法信,百錢為一過,得人不傳為一過,傳非其人為十過。注撰煙粉傳記、詩詞、歌行,一篇為二過,傳與一人為二過,簡編一篇為一過,傳與一人為一過,自己記念一篇為一過。
食肉,故殺性命食之為六過,買肉食之為三過,違禁肉故食為六過,誤食為三過,過齋日食之為十過,食後入壇念善為十過。
飲酒為評議惡事,與人飲一升為六過,無故與不良人飲一升為二過,無故與常人飲一升為一過,助婬懽飲一升為十過;為和合事理,與友人飲,祭酒、待賓、服藥,皆不坐;過齋日飲致醉,或酒後入壇念善為五過。
五辛無故食之,一食為一過,食後持念經一大卷為十過,一小經為五過,一聖號為一過,齋日食之為五過。
受觸極親為五十過,近親為三十過,遠親為二十過,良家為十五過,受觸之後,入壇念道、朝真、禮聖及齋日犯觸隨儀,每一過為五過。
分类:功過格
本章白話:這一段說明太微仙君功過格的受持與條目。原文把善行分為救濟、經教、焚修、用事等可積之功,把殘害、不敬、不義、不軌等列為應戒之過;修持者每天臨睡前回想所作所為,照格記下功過,月終、年終自行比較。
其意思是以明確數目提醒人不可明功隱過,並把修真、行法、濟人、守戒落到可檢核的日用行為。 條文的意思是把不同善行與過失分門列出,讓人臨事可依類判斷,事後可據實記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