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仙公:成仙公者,諱武丁,桂陽臨武烏里人也。
原文 941 字成仙公者,諱武丁,桂陽臨武烏里人也。後漢時年十三,身長七尺。為縣小吏,有異姿,少言大度,不附人,人謂之痴。少有經學,不授於師,但有自然之性。時先被使京,還過長沙郡,投郵舍不及,遂宿於野樹下,忽聞樹上人語云:「向長沙市藥。」平旦視之,乃二白鶴,仙公異之。遂往市,見二人罩白傘,相從而行。先生遂呼之設食。食訖便去,曾不顧謝。先生乃隨之行數里,二人顧見先生,語曰:「子有何求而隨不止?」先生曰:「僕少出陋賤,聞君有濟生之術,是以侍從耳。
」二人相向而笑,遂出玉函,看素書,果有武丁姓名,於是與藥二丸,令服之。二人語先生曰:「君當得地仙。」遂令還家。明照萬物,獸聲鳥鳴,悉能解之。先生到家後,縣使送餉府君。府君周昕,有知人之鑑,見先生,呼曰:「汝何姓名也?」對曰:「姓成名武丁,縣司小吏。」府君異之,乃留在左右。久之,署為文學主薄。嘗與眾共坐,聞群雀鳴而笑之。眾問其故,答曰:「市東車翻覆米,群雀相呼往食。」遣視之,信然也。時郡中寮吏豪族,皆怪不應引寒小之人、以亂職位。
府君曰:「此非卿輩知也。」經旬曰:「乃與先生居閣直。至年初元會之日,三百餘人,令先生行酒。酒巡遍訖,先生忽以杯酒向東南噀之,眾客愕然怪之。府君曰:「必有所以。」因問其故。先生曰:「臨武縣火,以此救之。」眾客皆笑。明日司議上事,稱武丁不敬,即遣使往臨武縣驗之。縣人張濟上書,稱「元日慶集飲酒,晡時火忽延燒廳事,從西北起,時天氣清澄,南風極烈。見陣雲自西北直聳而上,徑止縣,大雨,火即滅,雨中皆有酒氣。」眾疑異之,乃知先生蓋非凡人也。
後府君令先生出郡城西,立宅居止,只有母一小弟及兩小兒。比及二年,先生告病,四宿而殞,府君自臨殯之。經兩日,猶未成服,先生友人從臨武來,於武昌岡上,逢先生乘白騾西行。友人問曰:「日將暮,何所之也?」答曰:「暫往迷溪。斯須卻返。我去,向來忘大刀在戶側,履在雞棲上,可過語家人收之。」友人至其家。聞哭聲,大驚曰:「吾向來於武昌岡逢先生共語,-{云}-暫至迷溪,斯須當返,令過語家人,收刀並履,何得爾乎?」其家人云:「刀履併入棺中,那應在外?
」即以此事往啟府君。府君遵令發棺視之,不復見屍,棺中唯一青竹杖,長七尺許。方知先生託形仙去。時人謂先生乘騾於武昌岡,乃改為騾岡,在郡西十里也。(出《神仙傳》)
「成仙公」條開篇交代成仙公者,諱武丁,桂陽臨武烏里人也。原文標出的來源有《神仙傳》。主要情節是成仙公者,諱武丁,桂陽臨武烏里人也;
為縣小吏,有異姿,少言大度,不附人,人謂之痴;少有經學,不授於師,但有自然之性;時先被使京,還過長沙郡,投郵舍不及,遂宿於野樹下,忽聞樹上人語向長沙市藥。
後文續寫二人相向而笑,遂出玉函,看素書,果有武丁姓名,於是與藥二丸,令服之;二人語先生曰:君當得地仙;先生曰:臨武縣火,以此救之。
出《神仙傳》是此條明示的出處。
譯讀 1:成仙公者,諱武丁,桂陽臨武烏里人也。後漢時年十三,身長七尺。為縣小吏,有異姿,少言大度,不附人,人謂之痴。少有經學,不授於師,但有自然之性。時先被使京,還過長沙郡,投郵舍不及,遂宿於野樹下,忽聞樹上人語云:「向長沙市藥。」平旦視之,乃二白鶴,仙公異之。遂往市,見二人罩白傘,相從而行。先生遂呼之設食。食訖便去,曾不顧謝。先生乃隨之行數里,二人顧見先生,語曰:「子有何求而隨不止?」先生曰:「僕少出陋賤,聞君有濟生之術,是以侍從耳。
」二人相向。第 1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「桂陽臨武烏里人、不附人、少有經、不授於師」與道教經籍、史料與義理材料的關係;讀者可把人物、名物、動作、方位或制度次序連起來看,若原文連續列舉,便依次轉成材料鋪排、功能說明與題旨回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