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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廣記·卷第七十七·方士二(葉法善/羅思遠)·泓師:...

太平廣記·卷第七十七·方士二(葉法善/羅思遠)·泓師:唐張敬之在則天朝,每思唐德,謂子冠宗· 原文逐字錄自中文維基文庫 https://zh.wikisource.org/wiki/太平廣記/卷第077(依公開底本整理);頁面 Textquality 標示 未標。校記照錄為(校:…),缺字以□標示(本頁 0 處),保留繁體異體與疑訛,不據他本擅改。· 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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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學者:李昉等(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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泓師:唐張敬之在則天朝,每思唐德,謂子冠宗

原文 623
原文623

唐張敬之在則天朝,每思唐德,謂子冠宗曰:「吾今佩服,乃莽朝服耳。」累官至春官侍郎,當入三品,其子將道由歷於天官。有僧泓師善陰陽算術,與敬之有舊,謂敬之曰:「侍郎無煩求三品。」敬之曰:「弟子無所求,此兒子意耳。」敬之弟訥之為司禮博士,時有疾,甚危殆。指訥之曰:「八郎得三品。」敬之曰:「憂其疾亟,豈望三品也。」曰:「八朗今日如臨萬仞淵,必不墜矣。」皆如其言。泓復與張燕公說置買永樂東南第一宅。

有求土者,戒之曰:「此宅西北隅最是王地,慎勿於此取土。」越月,泓又至,謂燕公:「此宅氣候忽然索漠甚,必恐有取土於西北隅者。」公與泓偕行,至宅西北隅,果有取土處三數坑,皆深丈餘。泓大驚曰:「禍事,令公富貴止於一身而已,更二十年外,請郎君皆不得天年。」燕公大駭曰:「填之可乎?」泓曰:「客土無氣,與地脈不相連,今總填之,亦猶人有瘡痏,縱以他肉補之,終無益。」燕公子均,垍皆為祿山委任,授賊大官,克復後,三司定罪。

肅宗時以減死論,太上皇召肅宗謂曰:「張均弟兄皆與逆賊作權要官,就中張垍更與賊毀阿奴家事,犬彘之不若也,其罪無赦。」肅宗下殿叩頭再拜曰:「臣比在東宮,被人誣譖,三度合死,皆張說保護,得全首領,以至今日。張說兩男一度合死,臣不能力爭,脫死者有知。臣將何面目見張說於地下。」嗚咽俯伏。太上皇命左右曰,扶皇帝起,乃曰:「與阿奴處置。張垍宜長流遠惡處,竟終於嶺表。張均宜棄市,更不要苦救這個也。」肅宗掩泣奉詔,故均遇害。皆如其言。

出《大唐新語》及《戎幕閒談》

白話 · CC0308

「泓師」條開篇交代唐張敬之在則天朝,每思唐德,謂子冠宗曰:吾今佩服,乃莽朝服耳。原文標出的來源有《大唐新語》、《戎幕閒談》。主要情節是唐張敬之在則天朝,每思唐德,謂子冠宗曰:吾今佩服,乃莽朝服耳;

有僧泓師善陰陽算術,與敬之有舊,謂敬之曰:侍郎無煩求三品;敬之曰:弟子無所求,此兒子意耳;有求土者,戒之曰:此宅西北隅最是王地,慎勿於此取土。

後文續寫燕公子均,垍皆為祿山委任,授賊大官,克復後,三司定罪;肅宗時以減死論,太上皇召肅宗謂曰:張均弟兄皆與逆賊作權要官,就中張垍更與賊毀阿奴家事,犬彘之...;肅宗下殿叩頭再拜曰:臣比在東宮,被人誣譖,三度合死,皆張說保護,得全首領,以至今日。

出《大唐新語》是此條明示的出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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