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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御覽·卷九百七十六.菜茹部一·菜:《詩》曰:我有旨...

太平御覽·卷九百七十六.菜茹部一·菜:《詩》曰:我有旨畜,亦以御冬。(校:旨美;御,禦· 原文逐字錄自中文維基文庫 https://zh.wikisource.org/wiki/太平御覽/0976(依公開底本整理);頁面 Textquality 標示 50%。校記(雙行小注 )照錄為(校:…),缺字以□標示(本頁 0 處,含 0 處 PUA/缺碼字轉標),保留繁體異體與疑訛,不據他本擅改。· 1

本卷以菜、韭開菜茹部,先列經傳禮制,再收史傳清儉、孝養、園圃、異徵諸事。從道教服食看,蔬根菜茹雖是日用常品,卻與辟穀、節欲、養生相通;茯苓、胡麻、枸杞之外,葵、韭、菘、蓼也構成可供齋居淡食的本草世界。類書分類則兼取祭薦、食療、物產與人物德行,見菜蔬在禮俗和修養中的位置。

引用學者:李昉等(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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菜:《詩》曰:我有旨畜,亦以御冬。(校:旨美;御,禦

原文 3453
原文3453

《詩》曰:我有旨畜,亦以御冬。(校:旨美;御,禦也。蓄,聚菜以禦冬月乏無時也。)

又曰:其蔌(校:音速。)伊何?維筍及蒲。(校:蔌,菜殽也。)

《周禮·春官》曰:入學釋菜合舞。(校:入學必釋菜,禮先師也。菜,蘋蘩之属。)

《儀禮·婚禮》曰:舅姑既沒,則婦入三月乃奠菜,(校:沒,終也。奠菜者韭,祭菜也,蓋用薰。)稱婦之姓曰:某氏來,婦敢奠嘉菜。(校:始為皇舅。)

《禮》曰:仲秋之月,命有司趣民收歛,務蓄菜。(校:始為禦冬之備也。)

《左傳》曰:蘋蘩蘊藻之菜,可薦於鬼神,可羞於王公。

《爾雅》曰:菜謂之蔌,蔬不熟為饉。(校:蔌,菜楤名,見《詩》。凡草菜可食,通名為蔬也。)

《論語》曰:雖蔬食菜羹瓜祭,必齊如也。

又曰:飯蔬食,飲水,曲肱而枕之,樂亦在其中矣。

《尚書大傳》曰:煞君之室,雖生美菜,有義之士弗食。

《後漢書》曰:劉平與母俱匿野澤中。平朝出求食,逢餓賊,將烹之。平叩頭曰:「今旦為老母求菜,母老,將平為命,願得先歸,食(校:音嗣,下同。)母畢,還就死。」因涕泣。賊見其至誠而遣之。平還,既食母訖,因白曰:「属與賊期,義不可欺。」遂還詣賊。眾皆大驚,相謂曰:「常聞烈士,乃今見之!子去矣,吾不忍食子。」於是得全。

又曰:崔瑗愛士,好賓客,盛脩肴膳,殫極滋味,不問餘產。居常蔬食菜羹而已。

謝承《後漢書》曰:汝南鍾南嚴海君少時,鄉人有入其園竊菜者。明日,拔菜悉遺鄉里。鄉里人相約,無復取菜者。

又曰:彭城刀曜,字子卿,為漁陽相。前相所種菜,悉付還外。

《魏志》曰:倭國地溫,冬夏食生菜。

《吳書》曰:趙咨使魏,魏人曰:「聞江東有耑(校:音端)蹄菜,作若為食?」咨曰:「當得倉(校:助庚切)鰷以作羹。」

王隱《晉書》曰:皇甫謐姑子梁柳,為城陽太守。或勸謐送之,謐曰:「柳為布衣過吾,吾送迎柳不出門,食不過塩菜。貧,不以酒肉為禮也。今而送,是貴城陽太守,而賤梁鴻季也,豈中古人之道哉!」

又曰:邵續為石勒所執,身灌園鬻菜,以供衣食。勒屢遣人察之,嘆曰:「此真高人矣!不如是,安足貴乎?」嘉其清苦,賜榖帛。每臨朝嗟嘆,以勵群官。

又曰:桓溫性儉,每讌,唯下七奠拌菜果而已。

又曰:吳隱之母喪,哀毀。嘗醎葅,以其味旨,輟而弃之。及為廣州,清操踰勵,常食不過菜及乾魚而已。帷帳器服,皆付外庫。時人頗謂其矯,然亦始終不易。

《宋書》曰:張敷,父在吳興亡,成服凡十餘日,始進水漿。葬畢,不進塩菜,遂毀瘠成疾。

又曰:宗慤以軍功封洮陽侯。先是,鄉人庾業家豪富侈,侯服玉食,與賓客相對,膳必方丈,而為愨設粟飯菜葅,謂客曰:「宗軍人慣噉粗食。」慤致飽而退,初無異辭。至是,為慤長史,帶梁郡,慤待之甚厚,不以昔事為嫌。

又曰:柳元景為三公時,在朝勳貴多事產業,唯元景獨無所營。南岸有數十畝菜,得錢三萬還宅,元景怒曰:「我立此園菜,以供家啖耳!乃復賣以取錢,奪百姓之利耶?」乃以錢乞守園人。

又曰:王玄謨、柳玄景、桓護之,雖並北人,而玄謨獨受老傖之目。凡諸稱為四方書疏,亦如之。甞為玄謨作四時詩,曰:「堇茹供春膳,粟漿充夏餐,匏醬調秋菜,白醝解冬寒。」

又曰:朱脩之姉在鄉里,飢寒不立。脩之貴為刺史,未曾供膳。徃姊,為設菜羹麄飯以激之。

《齊書》曰:晉永嘉五年,曲陽縣市黃慶宅左右有園,東南廣數丈。每種菜,輙鮮異,雖加採拔,更生。夜恒有白光,似懸絹。道士傅德占,使人掘之三尺,獲玉印,文曰「長承萬福」。

又曰:宜都王鏗,生三歲,喪母。及有識,問母所在,左右告以早亡,便思慕蔬食,自悲不識母。

又曰:江泌性仁孝,食菜不食心,以其有生意,惟食老葉而已。

《南史·隱逸傳》曰:沈道虔辟州府,凡十二命皆不就。有竊園菜者,外還見之,仍自逃隱。待竊者去後,乃出。

《梁書》曰:武帝太官常膳,唯以菜蔬,圓案所陳,不過三盞。

又武帝詔曰:今雖無復牲腥,猶有脯脩之類,即之幽明,義為未盡。可更詳定,悉薦時蔬。左丞司馬筠等,參議大餅代大脯,餘悉用蔬菜,帝從之。

《三國典略》曰:梁蕭棟,字玄吉,豫章安王權之子也。侯景以法駕迎棟,時棟與其妃執鋤種菜,忽然見逼,駭愕久之。

《後魏書》曰:甄琛母曹氏,有孝性。夫氏去家,路踰百里,每得魚肉菜菓珍羹口實者,必令僮僕走奉其母,乃後食焉。

又曰:高閭曾造胡叟,叟短褐曳柴,從田歸舍,為閭設濁酒蔬食,皆手自辦案。其館宇卑陋,園疇褊局,而飯菜精潔,醯醬調美。見其二妾,並年衰跛眇,衣布穿弊。閭見其貧約,以衣服直十餘疋贈之,亦無辭媿。

又曰:盧義僖性清儉,不營財利。雖居顯位,每至困乏。麥飯蔬食,忻然甘之。

《三國典略》曰:北齊主以鄴清風園賜穆提婆,於是官無蔬菜,賒買於人,負錢三百萬,其人訴焉。斛律光曰:「此園賜提婆,一家足;不賜提婆,百官足。」

又曰:庫狄士文為貝州刺史,性清苦,不受公料,家無餘財。其子甞啖官廚餅,士文枷之,繫獄累日,杖之一百,步送還京。僮錄無敢出門,所買菜必於外境。凡有出入,皆封署其門。親故絕迹,慶吊不通。

《隋書》曰:姚察,陳亡入隋,詔授秘書丞,別勑成梁、陳二史,又勑於朱華門長參。文帝以察自奉蔬菲,別日召入內殿,賜果菜,指謂朝臣曰:「朕聞姚察學行,當今無比。我平陳,只得此一人!」

《唐書》曰:太宗回次易州界,司馬陳元璹令百姓種蔬坈坑上,而微火煦之,欲其速生,以擬供進。太宗聞之,責其諂媚,詔免官。

又曰:太宗時,徤達獻佛土菜,一莖五葉,花赤,中心正黃,而蕊子紫色。泥婆羅獻波稜菜,葉類紅藍,實如蒺䔧,火熟之,能益食味。又有酢菜,狀似芹,而味香。渾提蔥,其狀猶蔥,而甘辛。

又曰:高宗時,司農欲以冬藏餘菜賣之百姓,以墨勑示僕射蘇良嗣,良嗣判曰:「昔公儀相魯,拔去園葵;況臨御萬邦,而敗蔬鬻菜?」事遂不行。

又曰:王昇為刑部尚書,性貪恡,不常在公。乃鬻公廨菜園,收其價錢以自潤,甚為時論所醜。

又曰:中書園蔬,日給於眾官者,主事白常袞減其數,崔祐甫怒訶主事,主事曰:「此相公之命。」祐甫大詬曰:「門下侍郎,安得理中書之蔬!」叱左右踣主事而拽之,自是與袞常不平。

又曰:貞元七年冬,司農卿李模免官。初,司農當供三官冬菜二千車,以度支給車直稍賤,又阻雨菜敗,模以度支為辭。上責其不先聞,故免之。先是,模奏司農菜不足,請京兆府市之。尹薛玨、萬年令韋彤,乃禁人私賣。上命奪玨俸一月,彤俸三月。

又曰:貞元中,奚陟為中書舍人,以所得雜給均分省內官,又躬親庶務,下至園蔬,皆悉自點閱。人以為難,而涉處之無倦。

《莊子》曰:宣尼窮於陳蔡之間,顏回擇菜。

《孔藂子》曰:菜謂之蔬。

《金樓子》曰:秦始皇聞鬼谷先生言,因遣徐福入海,求金菜玉蔬。

《說苑》曰:楚文王伐鄧,使王子革、王子靈共捃菜。二子出,見老丈人戴畚,乞焉不與,搏而奪之。王聞之,令皆拘二子,將煞之。大夫辭曰:「取畚信有罪,然煞之非其罪也!君若何煞之?」言卒,丈人造軍而言曰:「鄧為無道,故伐之。今君公之子,搏而奪吾畚,無道甚於鄧乎!」呼天而號,群臣見之,言,曰:「討有罪而橫奪,非所以禁暴也;恃力虐老,非所以教幼也;愛子棄法,非所以保國也。私二子,滅三行,非所以從政也!」丈人舍之矣!謝之軍門之外。

又曰:楚莊王賜虞丘子菜田三百,號曰國老,以孫叔敖為令尹。

《呂氏春秋》曰:菜之美者,壽木之華,枯姑之東赤木、玄木之葉,餘瞀之南,有菜名嘉樹,其色若碧。

桓譚《新論》曰:董仲舒專精於述古,年至六十餘,不窺園井菜。(校:論行亦云。)

《山東六賢傳》曰:袁下,字叔隰,陬慮人。種菜一園,左右竊取度溝瀆,下乃為之橋,其敦義如此。

《漢武內傳》曰:西王母云:上仙之藥,有碧海之狼菜。

《孝子傳》曰:北平陽公,輦水作漿,兼以給過者。公補履屩,不取其直。天神化為書生,問云:「何不種菜?」曰:「無菜種。」即與數升,公種之,化為白璧,餘皆為錢,公得以娶婦。

《廣州先賢傳》曰:丁密,蒼梧人,非家織布不衣,非已耕種菜菓不食。

《杜蘭香別傳》曰:香降張碩,賫瓦榼酒,七樏多菜,而無他味,亦有世間常菜,輙有三種,色或丹或紫,一物與海蛤相類。并有非時菜。碩云:「食之亦不甘,然一食,七八日不飢。」

《荊楚歲時記》曰:正月七日,謂為人日,採七種菜以為羹。

《兩京記》曰:隋大業六年,諸夷來朝,請入市交易,煬帝許之。於是修飾邸店,皆使甍宇齊正,卑高如一,環貨充積,人物華盛,競崇侈麗。至賣菜者,亦以龍鬚席籍之。

《魏王花木志》曰:吳郡邊海諸山,悉生紫菜。

崔豹《古今注》曰:葅、荊、楊州人謂葅為戢。

杜寶《大業拾遺錄》曰:徐孝穎,性仁孝。甞在園中晝臥,見人盜菜,徐徐轉身向裏,恐偷者見之。仁行退讓,皆此類也。

漢張竦奏曰:古叛逆之國,瀦其宮室以為污池,名曰凶墟,雖生菜蔬,而民不食。

白話 · CC01420

本章原文輯錄「菜」相關材料。經傳以菜蔬為祭薦、蓄藏與蔬食之物,史傳又列劉平求菜養母、崔瑗平日菜羹、吳隱之清操、梁武帝改祭用時蔬等事;其間也有園菜祥瑞、官園供給、貧富飲食差別與文人詩句。

白話說,本目不是單記一種吃法,而是把菜茹放在禮祭、家計、清儉、孝養與物產之間來看;凡原文所載祥異、笑談、饑荒或供膳事,都以蔬菜為引,顯出日用飲食也能承載德行與時運。這樣轉成白話,可見原文雖多從字書、地志、史傳摘句,核心仍是辨明此菜的名稱、形狀、生境、食法與人事關聯;

短條不足處,不外補別書,只把原文已含的食用、充饑、醃藏、祭薦、禁忌或異聞線索說清。

譯讀 1:《詩》曰:我有旨畜,亦以御冬。(校:旨美;御,禦也。蓄,聚菜以禦冬月乏無時也。)又曰:其蔌(校:音速。)伊何?維筍及蒲。(校:蔌,菜殽也。)《周禮·春官》曰:入學釋菜合舞。(校:入學必釋菜,禮先師也。菜,蘋蘩之属。)《儀禮·婚禮》曰:舅姑既沒,則婦入三月乃奠菜,(校:沒,終也。奠菜者韭,祭菜也,蓋用薰。)稱婦之姓曰:某氏來,婦敢奠嘉菜。(校:始為皇舅。)《禮》曰:仲秋之月,命有司趣民收歛,務蓄菜。(校:始為禦冬之備也。

)《左傳》曰:蘋蘩。第 1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「禮先師、可薦於鬼神、後漢書、將平為命」與齋醮科儀、咒誥啟請與壇場秩序的關係;讀者可把人物、名物、動作、方位或制度次序連起來看,若原文連續列舉,便依次轉成材料鋪排、功能說明與題旨回收。

譯讀 2:「常聞烈士,乃今見之!子去矣,吾不忍食子。」於是得全。又曰:崔瑗愛士,好賓客,盛脩肴膳,殫極滋味,不問餘產。居常蔬食菜羹而已。謝承《後漢書》曰:汝南鍾南嚴海君少時,鄉人有入其園竊菜者。明日,拔菜悉遺鄉里。鄉里人相約,無復取菜者。又曰:彭城刀曜,字子卿,為漁陽相。前相所種菜,悉付還外。《魏志》曰:倭國地溫,冬夏食生菜。《吳書》曰:趙咨使魏,魏人曰:「聞江東有耑(校:音端)蹄菜,作若為食?」咨曰:「當得倉(校:助庚切)鰷以作羹。

」王隱晉書。第 2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「後漢書、汝南鍾南嚴海君、鄉里人、豈中古人之道」與齋醮科儀、咒誥啟請與壇場秩序的關係;

譯讀 3:張敷,父在吳興亡,成服凡十餘日,始進水漿。葬畢,不進塩菜,遂毀瘠成疾。又曰:宗慤以軍功封洮陽侯。先是,鄉人庾業家豪富侈,侯服玉食,與賓客相對,膳必方丈,而為愨設粟飯菜葅,謂客曰:「宗軍人慣噉粗食。」慤致飽而退,初無異辭。至是,為慤長史,帶梁郡,慤待之甚厚,不以昔事為嫌。又曰:柳元景為三公時,在朝勳貴多事產業,唯元景獨無所營。南岸有數十畝菜,得錢三萬還宅,元景怒曰:「我立此園菜,以供家啖耳!乃復賣以取錢,奪百姓之利耶?

」乃以錢乞守園人。又。第 3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「始進水、膳必方、宗軍人、不以昔事」與齋醮科儀、咒誥啟請與壇場秩序的關係;

譯讀 4:江泌性仁孝,食菜不食心,以其有生意,惟食老葉而已。《南史·隱逸傳》曰:沈道虔辟州府,凡十二命皆不就。有竊園菜者,外還見之,仍自逃隱。待竊者去後,乃出。《梁書》曰:武帝太官常膳,唯以菜蔬,圓案所陳,不過三盞。又武帝詔曰:今雖無復牲腥,猶有脯脩之類,即之幽明,義為未盡。可更詳定,悉薦時蔬。左丞司馬筠等,參議大餅代大脯,餘悉用蔬菜,帝從之。《三國典略》曰:梁蕭棟,字玄吉,豫章安王權之子也。

侯景以法駕迎棟,時棟與其妃執鋤種菜,忽然見逼,駭愕久之。第 4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「江泌性、食菜不食心、凡十二命、又武帝」與齋醮科儀、咒誥啟請與壇場秩序的關係;

本譯為鼎稔道學館編譯,白話 CC0 1.0 釋出。原文欄優先採通行公眾領域底本;校勘狀態為「部分」或「待校」者,白話僅對應頁面所列段落,請依頁首說明另行核對底本。 歡迎指正:[email protected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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