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6 章
葫荽:《石崇奴券》曰:奴當種羅勒、胡荽,不親不踈。
原文 22 字原文22 字
《石崇奴券》曰:奴當種羅勒、胡荽,不親不踈。
白話 · CC0213 字
本章原文輯錄「葫荽」相關材料。原文引石崇奴券,說奴僕應種羅勒、胡荽,不親不疏。白話說,本目不是單記一種吃法,而是把菜茹放在禮祭、家計、清儉、孝養與物產之間來看;凡原文所載祥異、笑談、饑荒或供膳事,都以蔬菜為引,顯出日用飲食也能承載德行與時運。這樣轉成白話,可見原文雖多從字書、地志、史傳摘句,核心仍是辨明此菜的名稱、形狀、生境、食法與人事關聯;短條不足處,不外補別書,只把原文已含的食用、充饑、醃藏、祭薦、禁忌或異聞線索說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