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:《釋名》曰:江,公也,小水流入其中,所公共也。
原文 1606 字《釋名》曰:江,公也,小水流入其中,所公共也。
《說文》曰:江,水出蜀湔氐僥外岷山。
又曰:江至會稽郡爲浙江。
《尚書》曰:岷山導江,東別爲沱。
《毛詩》曰:江有沱。江有汜。
又曰:滔滔江漢,南國之紀。
《春秋元命苞》曰:牛女爲江湖,江湖者,所以開神潤化,故其氣湍急。
《家語》曰:楚昭王渡江,江有物大如鬥,圓而赤,直觸王舟,舟人取之,王大怪,使之魯問孔子,孔子曰:「此萍實也,可剖而食之,吉祥,唯霸者能獲之。」使返,王遽食之,甚美。
謝承《後漢書》曰:吳郡沈豐爲郡主簿,太守第五倫,母老不能之官,倫每至臘節,常感戀垂泣,遣豐迎母廣陵,母見大江,畏水不敢渡,豐祭神,令子孫對母飲酒,因醉臥便渡。
又曰:吳郡王閎渡錢塘江遭風,船欲覆,閎拔劍斫水,駡伍子胥,風息得濟。
《續漢書》曰:張禹拜揚州刺史,當過江行部中,土人皆以江有子胥之神,難于濟涉,禹厲聲言曰:「子胥如其有靈,知吾志在理察枉訟,豈危我哉?」遂鼓而過。
《魏志》曰:文帝伐吳,至長江而嘆曰:「天固以限南北也。」
《晋書》曰:祖逖渡江,中流誓曰:「逖不靜中原而復濟者,有如大江。」
又曰:吳猛年四十,邑人丁義始授神方,因還豫章,江波甚急,猛不假舟楫,以白羽扇畫水而渡。
又曰:王浚有奇略,武帝謀伐吳,詔浚造船于蜀,其木柿蔽江而下。
又曰:陶侃語人曰:「大禹聖人,乃惜寸陰,至于衆人,當惜分陰。」參佐以戲廢事者,乃取其蒲博之具,悉投于江。
《莊子》曰:魚相忘于江湖。
《孫卿子》曰:子路盛服見孔子。孔子曰:「由,是襜襜者何也?昔者,江出于汶山,其始由源,可以濫觴,及至江之津也,不方舟不避風,不可涉,非惟下流大耶?今汝衣服既盛,顔色充盈,天下且孰肯諫汝乎?」
《三十國春秋》曰:劉裕次山陽,聞何無忌敗績,卷甲兼行,將濟江而風急,衆鹹難之,裕曰:「若有天命,風當自息;如其天不助,舟覆溺何足怪。」即命登舟,舟移而風止。
董覽《吳地記》曰:夫差立,子胥以忠諫見亡,遂賜死,浮尸于江,夫差悔焉,與群臣于江設祭。
《列仙傳》曰:江妃二女,游于江濱,逢鄭交甫,遂解珮與之,交甫受佩而去,數十步,懷中無佩,女亦不見。
《列女傳》曰:楚昭王貞薑者,昭王夫人,齊女也。昭王出游,留夫人漸台,江水大至,遣使者迎夫人,忘持符。夫人曰:王與宮人約,召必以符,今使者不持符,妾不敢行。于是使者返取符,未還,台已壞,沉水而死。
又曰:廣漢姜詩妻,事姑至孝。姑好飲江水,水去家七里,妻常鶏鳴溯流而汲,值風雪,不時得水,詩責遣之,妻寄食鄰家,紡績以市珍味,使鄰母遺姑,詩聞追還,舍側忽有涌泉出,味如江水。(校:《華陽國志》又載。)
《論衡》曰:儒書言伍子胥恨吳王,驅水爲濤而溺殺。今會稽、錢塘、丹徒江皆立子胥祠,欲止其濤也。
袁山松《宜都記》曰:對西陵南岸有山,其峰孤秀,人自山南上至頂,俯臨大江如縈帶,視舟船如鳧雁。
又曰:大江清濁分流,其水十丈見底,視魚游如乘空,淺處多五色石。
《新序》曰:禹南濟于江,黃龍負舟,舟中人失色,禹仰視天而嘆曰:「吾受命于天,死生命也!」龍弭耳而逃。
《吳錄》曰:步騭表言,北降人說北多作布囊,欲以盛沙塞大江。吳主曰:「此曹必不敢來,若不如孤言,當以牛千頭爲君作主人。」後見呂岱,說騭言北欲以囊塞江,輒失笑曰:「此江自開闢以來,寧可以囊塞乎?」
《水經注》曰:昔吳郡太守張公直,自九江守征還,道由廬山,子女觀祠女戲廟像,其妻夜夢神人致聘,覺言于夫,至明恐怖,遽發船引中流而不行。妻曰:「愛一女而合門受禍也。」公直不忍,遂令妻下女于江。其妻布席水上,以其亡兄女代之,而船得進。尋公直知兄女,怒妻曰:「吾何面于當世也!」復下己女于水中,將渡,遙見二女于岸側,傍有一吏立曰:「吾廬君主簿,敬君之義,悉還二女。」
《風俗通》曰:江,貢也。所出珍物,可貢獻也。
《荊州記》云:江出岷山,其源若瓮口,可以濫觴,在益州建寧漏江縣,潜行地底數里至楚都,遂廣十里。
《傅子》曰:江海所以能百谷王者,以其不逆之;苟有所逆,衆流不至多矣。
本章白話譯文如下:《釋名》記載:江,公也,小水流入其中,所公共也。《說文》記載:江,水出蜀湔氐僥外岷山。
又記載:江至會稽郡為浙江。《尚書》記載:岷山導江,東別為沱。《毛詩》記載:江有沱。
江有汜。又記載:滔滔江漢,南國之紀。《春秋元命苞》記載:牛女為江湖,江湖者,所以開神潤化,故其氣湍急。
《家語》記載:楚昭王渡江,江有物大如鬥,圓而赤,直觸王舟,舟人取之,王大怪,使之魯問孔子,孔孔子說:「此萍實也,可剖而食用後,吉祥,唯霸者能獲之。」使返,王遽食用後,味道很好。謝承《後漢書》記載:吳郡沈豐為郡主簿,太守第五倫,母老不能之官,倫每至臘節,常感戀垂泣,遣豐迎母廣陵,母見大江,畏水不敢渡,豐祭神,令子孫對母飲酒,因醉臥便渡。
又記載:吳郡王閎渡錢塘江遭風,船欲覆,閎拔劍斫水,駡伍子胥,風息得濟。《續漢書》記載:張禹拜揚州刺史,當過江行部中,土人皆以江有子胥之神,難於濟涉,禹厲聲言說:「子胥如其有靈,知吾志在理察枉訟,豈危我哉?」於是鼓而過。
《魏志》記載:文帝伐吳,至長江而嘆說:「天固以限南北也。」《晉書》記載:祖逖渡江,中流誓說:「逖不靜中原而復濟者,有如大江。
」又記載:吳猛年四十,邑人丁義始授神方,因還豫章,江波甚急,猛不假舟楫,以白羽扇畫水而渡。又記載:王浚有奇略,武帝謀伐吳,詔浚造船於蜀,其木柿蔽江而下。
又記載:陶侃語人說:「大禹聖人,於是惜寸陰,至於衆人,當惜分陰。」參佐以戲廢事者,於是取其蒲博之具,悉投於江。《莊子》記載:魚相忘於江湖。
《孫卿子》記載:子路盛服見孔子。孔孔子說:「由,是襜襜者何也?從前者,江出於汶山,其始由源,可以濫觴,及至江之津也,不方舟不避風,不可涉,非惟下流大耶?
今本或當時所稱汝衣服既盛,顔色充盈,天下且孰肯諫汝乎?」《三十國春秋》記載:劉裕次山陽,聞何無忌敗績,卷甲兼行,將濟江而風急,衆鹹難之,裕說:「像有天命,風當自息;
如其天不助,舟覆溺何足怪。」即命登舟,舟移而風止。董覽《吳地記》記載:夫差立,子胥以忠諫見亡,於是賜死,浮尸於江,夫差悔焉,與群臣於江設祭。
《列仙傳》記載:江妃二女,游於江濱,逢鄭交甫,於是解珮與之,交甫受佩而去,數十步,懷中無佩,女亦不見。《列女傳》記載:楚昭王貞薑者,昭王夫人,齊女也。昭王出游,留夫人漸台,江水大至,遣使者迎夫人,忘持符。
夫人曰:王與宮人約,召必以符,今本或當時所稱使者不持符,妾不敢行。於是使者返取符,未還,台已壞,沉水而死。又記載:廣漢姜詩妻,事姑至孝。
姑好飲江水,水去家七里,妻常鶏鳴溯流而汲,值風雪,不時得水,詩責遣之,妻寄食鄰家,紡績以市珍味,使鄰母遺姑,詩聞追還,舍側忽有涌泉出,味如江水。(校注:《華陽國志》又載。)
《論衡》記載:儒書言伍子胥恨吳王,驅水為濤而溺殺。今本或當時所稱會稽、錢塘、丹徒江皆立子胥祠,欲止其濤也。袁山松《宜都記》記載:對西陵南岸有山,其峰孤秀,人自山南上至頂,俯臨大江如縈帶,視舟船如鳧雁。
又記載:大江清濁分流,其水十丈見底,視魚游如乘空,淺處多五色石。《新序》記載:禹南濟於江,黃龍負舟,舟中人失色,禹仰視天而嘆說:「吾受命於天,死生命也!」龍弭耳而逃。
《吳錄》記載:步騭表言,北降人說北多作布囊,欲以盛沙塞大江。吳主說:「此曹必不敢來,像不如孤言,當以牛千頭為君作主人。」後見呂岱,說騭言北欲以囊塞江,輒失笑說:「此江自開闢以來,寧可以囊塞乎?
」《水經注》記載:從前吳郡太守張公直,自九江守征還,道由廬山,子女觀祠女戲廟像,其妻夜夢神人致聘,覺言於夫,至明恐怖,遽發船引中流而不行。妻子說:「愛一女而合門受禍也。
」公直不忍,於是令妻下女於江。其妻布席水上,以其亡兄女代之,而船得進。尋公直知兄女,怒妻子說:「吾何面於當世也!
」復下己女於水中,將渡,遙見二女於岸側,傍有一吏立說:「吾廬君主簿,敬君之義,悉還二女。」《風俗通》記載:江,貢也。
所出珍物,可貢獻也。《荊州記》說:江出岷山,其源像瓮口,可以濫觴,在益州建寧漏江縣,潜行地底數里至楚都,於是廣十里。《傅子》記載:江海所以能百谷王者,以其不逆之;
苟有所逆,衆流不至多矣。
譯讀 1:《釋名》曰:江,公也,小水流入其中,所公共也。《說文》曰:江,水出蜀湔氐僥外岷山。又曰:江至會稽郡爲浙江。《尚書》曰:岷山導江,東別爲沱。《毛詩》曰:江有沱。江有汜。又曰:滔滔江漢,南國之紀。《春秋元命苞》曰:牛女爲江湖,江湖者,所以開神潤化,故其氣湍急。《家語》曰:楚昭王渡江,江有物大如鬥,圓而赤,直觸王舟,舟人取之,王大怪,使之魯問孔子,孔子曰:「此萍實也,可剖而食之,吉祥,唯霸者能獲之。」使返,王遽食之,甚美。
謝承《後漢書》曰:吳。第 1 節延續「蜀湔氐僥外岷山、春秋元命、所以開神、故其氣」的線索,補足此條的次序與用意,使讀者能看出材料如何由敘事、名物或義理推進到結論。
譯讀 2:吳猛年四十,邑人丁義始授神方,因還豫章,江波甚急,猛不假舟楫,以白羽扇畫水而渡。又曰:王浚有奇略,武帝謀伐吳,詔浚造船于蜀,其木柿蔽江而下。又曰:陶侃語人曰:「大禹聖人,乃惜寸陰,至于衆人,當惜分陰。」參佐以戲廢事者,乃取其蒲博之具,悉投于江。《莊子》曰:魚相忘于江湖。《孫卿子》曰:子路盛服見孔子。孔子曰:「由,是襜襜者何也?昔者,江出于汶山,其始由源,可以濫觴,及至江之津也,不方舟不避風,不可涉,非惟下流大耶?
今汝衣服既盛,顔色充盈,。第 2 節延續「邑人丁義始授神、因還豫章、以白羽扇畫水、陶侃語人」的線索,補足此條的次序與用意,使讀者能看出材料如何由敘事、名物或義理推進到結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