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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御覽·卷六百九十二.服章部九·環:《說文》曰:好倍...

太平御覽·卷六百九十二.服章部九·環:《說文》曰:好倍肉謂之瑗,肉好若一謂之環。· 原文逐字錄自中文維基文庫 https://zh.wikisource.org/wiki/太平御覽/0692(依公開底本整理);頁面 Textquality 標示 75%。校記(雙行小注 )照錄為(校:…),缺字以□標示(本頁 0 處,含 0 處 PUA/缺碼字轉標),保留繁體異體與疑訛,不據他本擅改。· 1

本卷屬服章部第九,分珮、環、玦、笏四類,徵引《說文》《釋名》《詩》《禮》《左傳》及史傳、輿服志、仙傳、辭賦等,說明佩玉、環玦與笏板在禮制中的名義、材質、等級與象徵。道教齋醮朝真重視冠服佩飾,玉珮、玉環、玉玦常被引申為潔德、通真、決疑、召返之器;笏則近於朝奏天庭的手板。本卷所錄雖多出於王朝禮法,卻能補見道門法服中玉佩法器與奏章威儀的古典根基。

引用學者:李昉等(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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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:《說文》曰:好倍肉謂之瑗,肉好若一謂之環。

原文 641
原文641

《說文》曰:好倍肉謂之瑗,肉好若一謂之環。

《禮》曰:孔子佩象環五寸而綦組綬。(校:謙不比德,亦不事也。象,有文環者也,取其脩無窮。)

《左傳》曰:穆叔之子仲壬與公御萊書觀於公宮,公予之環,使才人入示之,不示出,命佩之。

又曰:宣子有玊環,其一在鄭啇,(校:玊環同工共朴,自共為雙。)宣子謁諸鄭伯,(校:謁,請也。)子產弗與。(校:事具《玊部》。)

《宋書》曰:江夏王義恭,孝武即位,以其藩所服玊環大綬賜之。

《梁書》曰:柳惔,武帝之鎮襄陽,惔祖道,帝解玊環贈之。天監二年元會,帝謂曰:「卿珮玊環,是新亭所贈耶?」對曰:「既瑞感神衷,臣謹服之無斁。」

《白虎通》曰:修道無窮,即珮環也。

《瑞應圖》曰:黃帝時,西王母乘白鹿來獻白環,舜時復來獻白環。

王子年《拾遺錄》曰:顓頊時,濱海之北有勒題國,皆衣毛,無翼而飛。帝乃更衣以文豹為飾,獻黑玊之環,色如淳漆。

《荀卿子》曰:大夫待放于境,君賜以環即返,以玦即去。

《西京雜記》曰:趙飛鷰為后,女弟昭儀上五色玊環。

《春秋後語》曰:秦始皇聞齊王后賢,嘗使遺之連環,曰:「齊人多智,能解此乎?」后以示群臣,莫能解,乃引椎破之,謝秦使曰:「謹以解矣,以報。」始皇壯其志,益不敢謀齊。

劉向《列女傳》曰:齊桓公行霸,諸侯朝之,衛獨不至。公謀伐衛,衛姬脫簪珥,解環,再拜,請徵之罪。

《莊子·內篇》云:彼是莫得其偶,謂之道樞,樞得其環中,以應於無窮。(校:夫是非反覆相尋無窮,故謂之環中空矣。今以是非為環,而得其中者也。無是非者也。無是非,故能夫是非無窮,故應亦無窮。)

白話 · CC0327

《說文》說:孔大而肉倍於孔的是瑗,孔與肉相等的是環。《禮》說孔子佩五寸象環,用綦組綬,取修道無窮之義。《左傳》載穆叔之子仲壬受公所賜環,命佩;

又載宣子有一枚玉環在鄭商處,請鄭伯索取,子產不給。《宋書》說江夏王義恭受孝武帝賜藩邸所服玉環大綬。《梁書》說柳惔於新亭受梁武帝玉環,後元會佩之,稱此為神衷所感,謹服不厭。

《白虎通》說修道無窮便佩環。《瑞應圖》說黃帝時西王母乘白鹿獻白環,舜時又獻白環。《拾遺錄》記顓頊時勒題國獻黑玉環。

《荀子》說大夫在境外待放,君賜環就返回,賜玦就離去。《西京雜記》載趙飛燕為后,昭儀進五色玉環。《春秋後語》說秦始皇以連環試齊王后,后以椎破之,稱已解環。

《列女傳》載衛姬解環請罪。《莊子》以道樞得環中,能應無窮,說明超越是非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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