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 章
榠樝:《齊書》曰:武帝幸丹陽郡,宴飲。郅撝恃舊,酒後狎
原文 90 字原文90 字
《齊書》曰:武帝幸丹陽郡,宴飲。郅撝恃舊,酒後狎侮同列。時王敬則執榠樝,以刀子削之,謂曰:「此非元徽頭,何事自喫之?」為左丞庾杲之所糾,以贖論。
《廣志》曰:榠樝,其子甚酢,出西方。
白話 · CC0207 字
本章材料很少,先記齊武帝幸丹陽郡宴飲時的軼事。郅撝倚仗舊恩,酒後狎侮同列;王敬則手拿榠樝,用刀削它,對郅撝說:「這不是元徽頭,為何自己吃它?」因此被左丞庾杲之糾舉,最後以贖罪論處。後引《廣志》說榠樝的果子很酸,出於西方。全章一方面以榠樝入席,成為譏刺失禮者的器物;另一方面只簡記其味甚酸與產地。原文沒有進一步說明形狀、藥效或仙異,故白話只能依兩條材料翻譯。這一酸果在宴席中成為譏諷的媒介,也由《廣志》補出基本物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