椹:《毛詩·䮐頌·泮宮》曰:翩彼飛鴞,集於泮林。食我
原文 1165 字《毛詩·䮐頌·泮宮》曰:翩彼飛鴞,集於泮林。食我桑黮,懷我好音。(校:黮,桑實。)
《後漢書》曰:献帝時,三輔大飢。九月,桑復生椹,人得以食。
《魏略》曰:楊沛為新鄭長,課民益畜乾椹。會太祖西迎天子,無糧食,沛進乾椹。及太祖輔政,遷為鄴令,賜其生口十人,絹百匹,欲以勵之,報乾椹也。
《魏書》曰:袁紹在河北,軍人仰棗、椹。
車頻《秦書》曰:慕容垂圍鄴,百姓不得復田。民以桑椹為糧,相噉略盡。
《晉書·載記》曰:符登攻姚萇,萇據武都相持,累戰,互有勝負。登軍中大飢,收葚以供兵。
《後魏書》曰:崔逞自燕奔魏,尋除御史。太祖攻中山,乏糧,問群臣取食之方。逞曰:「取椹可以助糧。」太祖雖御侮慢,兵須食,乃聽人取椹。
《北史》曰:後周趙肅為齊州別駕,有能名。其東鄰有桑椹落其家,就遣人悉拾歸其主,戒諸子曰:「吾非以此求名。意者非機杼物,不願侵人,汝等宜以為誡。」
《金樓子》曰:秦皇遣徐福求一寸椹。碧海之中有扶桑樹,長數千丈,樹兩兩同根生,更相依倚,是名為扶桑。仙人食其椹,而體作金光,飛騰玄宮也。
《漢武內傳》曰:神仙上藥,有扶桑丹椹。
《汝南仙賢傳》曰:蔡君仲孝養老母。時赤眉亂,君仲取桑椹,赤黑異器。賊問之,荅曰:「黑者與母,赤者自食。」賊嘉之,與塩二升。
《世說》曰:張天錫為晉孝武所器,每入言話,無不竟日。頗有嫉之者,於坐問張:「北方何物可貴?」張荅曰:「桑椹香甘,鴟鴞革響,醇酪養性,人無嫉心。」
《世說》曰:有王甲從北方來詣謝公,問:「北方何果冣勝」?甲云:「桑椹最好。」謝公問:「可以比江東何果?」甲云:「是黃甘之流。」公曰:「君何乃爾妄語!」甲既受妄語之名,恐宰相所貴,乃買駿馬,候熟時,取數十枚,返以奉公。公食之以為美,乃謂甲:「此味乃江東所無,而君近比黃甘!」於是引甲為賓客。
《十洲記》曰:有椹樹,長數千丈,名為扶桑芝。仙人食其椹,而體作金色,飛翔玄宮。其樹雖大,其葉則小,故如中夏之桑椹也。但椹稀而赤,九千歲一生實耳。
楊銜之《洛陽伽藍記》曰:願會寺,中書侍郎王翊捨宅立也。佛堂前生桑樹一株,直上五尺,枝條橫遶,柯葉傍布,形如羽蓋。復高五尺,凡為五重,每一重葉椹各異。京時道俗謂之神桑,觀者成市,布施者甚眾。帝聞而惡之,以為惑眾,命給事黃門侍郎元紀伐殺之。其日雲霧晦冥,下斧之處,流血至地,見者莫不悲泣。
東方朔《神異記》曰:東方有樹,高八十丈,敷張自輔。葉長一丈,廣六七尺,名曰桑。上有椹,長三尺五寸,其圍如數。
《異苑》曰:漢興平元年九月,桑再椹。時劉玄德軍小沛,年荒榖貴,士眾皆飢,仰以為糧。
又曰:北方有白桑,椹長數寸,食之甘美。
《廣五行記》曰:晉武太元中,太原王戎為欝林太守,泊舡新亭眠,夢人以七枚椹與之,着衣襟中。既悟,得椹如夢中。
傅休奕《桑椹賦》曰:繁實離離,含甘吐液。翠采三變,或玄或白。嘉味殊滋,食之無斁。
太平御覽卷第九百七十三
本章輯桑椹的詩義、救荒、孝行與仙傳。《詩》說飛鴞食桑黮而懷好音,校語注黮為桑實。史傳多記饑饉時以椹為糧:獻帝時三輔大饑,九月桑復生椹;
楊沛課民多畜乾椹,迎天子時進獻;袁紹軍仰棗、椹,慕容垂圍鄴時百姓食椹幾盡,符登軍中大饑亦收椹供兵,崔逞也勸取椹助糧。趙肅拾鄰家落椹歸主,蔡君仲亂中分赤黑椹奉母。
仙傳方面,徐福求一寸椹,扶桑樹中仙人食其椹而體作金光、飛騰玄宮;《漢武內傳》列扶桑丹椹,《十洲記》又言九千歲一實。另有神桑五重葉椹各異、東方巨桑、白桑甘美與夢椹應驗。
譯讀 1:《毛詩·䮐頌·泮宮》曰:翩彼飛鴞,集於泮林。食我桑黮,懷我好音。(校:黮,桑實。)《後漢書》曰:献帝時,三輔大飢。九月,桑復生椹,人得以食。《魏略》曰:楊沛為新鄭長,課民益畜乾椹。會太祖西迎天子,無糧食,沛進乾椹。及太祖輔政,遷為鄴令,賜其生口十人,絹百匹,欲以勵之,報乾椹也。《魏書》曰:袁紹在河北,軍人仰棗、椹。車頻《秦書》曰:慕容垂圍鄴,百姓不得復田。民以桑椹為糧,相噉略盡。
《晉書·載記》曰:符登攻姚萇,萇據武都相持,累戰,互有勝負。第 1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「後漢書、會太祖、及太祖、賜其生口十人」與齋醮科儀、咒誥啟請與壇場秩序的關係;讀者可把人物、名物、動作、方位或制度次序連起來看,若原文連續列舉,便依次轉成材料鋪排、功能說明與題旨回收。
譯讀 2:時赤眉亂,君仲取桑椹,赤黑異器。賊問之,荅曰:「黑者與母,赤者自食。」賊嘉之,與塩二升。《世說》曰:張天錫為晉孝武所器,每入言話,無不竟日。頗有嫉之者,於坐問張:「北方何物可貴?」張荅曰:「桑椹香甘,鴟鴞革響,醇酪養性,人無嫉心。」《世說》曰:有王甲從北方來詣謝公,問:「北方何果冣勝」?甲云:「桑椹最好。」謝公問:「可以比江東何果?」甲云:「是黃甘之流。」公曰:「君何乃爾妄語!
」甲既受妄語之名,恐宰相所貴,乃買駿馬,候熟時,取數十枚,返。第 2 節延續「醇酪養性、人無嫉心、有王甲從北方、飛翔玄宮」的線索,補足此條的次序與用意,使讀者能看出材料如何由敘事、名物或義理推進到結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