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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御覽·卷八百七十四.咎徵部一·叙咎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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底本類型
單篇底本
來源題名
太平御覽·天
原文量級
153 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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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學者:李昉等(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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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:《左傳·宣下》曰:天反時為災。 又曰:定公玄年

原文 151
原文151

《左傳·宣下》曰:天反時為災。

又曰:定公玄年,諸侯之大夫城成周,三旬而畢,乃歸諸侯之戍。齊高張後,不從諸侯。晉女叔寬曰:「周萇弘、齊高張皆將不免。」萇弘甕嶼,(校:天既厭周德,萇弘欲遷都以延其祚,故曰甕嶼。)高子違人。天之所壞,不可支也;眾之所為,不可奸也」。(校:為哀三年周人殺萇弘,六年高張來魯。)

白話 · CC0212

「天」目篇幅很短,集中說明天意不可違。《左傳》稱「天反時為災」,即天時失常就是災異。又記定公時諸侯大夫修築成周,三旬完成而歸,齊高張落後不從諸侯。晉女叔寬因此斷言周萇弘、齊高張都將不免,理由是萇弘想在天已厭周德時遷都延祚,高張則違逆眾人;天所要敗壞的,不能支撐,眾人共同推動的,也不可違犯。注文說「天既厭周德」而萇弘仍欲遷都,故為危兆。此目不羅列具體天象,而以天時、眾勢與政治判斷說明咎徵的根本:天命已去,人力強支反成災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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