簠簋:《三禮圖》曰:簠受一升,下足高一寸,中方外圓,漆
原文 479 字《三禮圖》曰:簠受一升,下足高一寸,中方外圓,漆丹中。蓋龜形,諸侯飾以象,天子玉飾。盛黍稷。簋受一升,足高一寸,中圓外方,挫其四角,漆赤中。蓋亦龜形,其飾如簠。盛稻粱。
《易》曰:樽酒簋,貳用缶。(校:鄭玄曰:「惟北有斗,不可以挹酒漿」,斗上有建星,建星形似簋。貳,副也。建星上星又似缶也。)納約自牖,無咎。
《詩》曰:《權輿》,刺康公與賢人有始無終也。於我乎每食四簋,今也每食不飽。於嗟乎不承權輿!
又曰:於粲灑掃,陳饋八簋。
《周禮》曰:瓬(校:音放。)人為簋,實一觳,(校:音夫。)崇尺,厚半寸,唇寸。
《儀禮》曰:佐食分簋。(校:士用惇。言簋者,客同女生之士得從周制。)
《禮》曰:管仲鏤簋而朱紘,(校:鄭玄曰:刻而飾之。大夫刻之為龜,諸侯飾
之以象,天子飾之以玉。)君子以為濫矣。
又曰:周之八簋。(校:黍稷器也。)
《傳》曰:衛孔文子之攻太叔也,訪於仲尼。仲尼曰:「簠簋之事,則嘗聞之矣;甲兵之事,未之學也。」
《孝經》曰:陳其簋,(校:鄭玄曰:方曰簋,圓曰簋。)而哀戚之。
《墨子》曰:堯飯土簋,啜土鈃。
《賈誼書》曰:古者,大臣有坐不廉而廢者,不謂不廉,曰簠簋不飾。
《三禮圖》說簠容量一升,足高一寸,中方外圓,內漆丹色,蓋作龜形,諸侯以象牙裝飾,天子以玉裝飾,用來盛黍稷;簋也受一升,足高一寸,中圓外方,削去四角,內漆赤色,蓋亦龜形,裝飾同簠,用來盛稻粱。《易》說一樽酒、一簋食,又以缶作副,從窗牖納約而無咎。
《詩》以四簋、八簋寫飲食厚薄與陳饋。《周禮》《儀禮》記工人作簋、佐食分簋。《禮》批評管仲鏤刻簋器、用朱紘為僭濫,又稱周禮用八簋。
孔子答孔文子,說簠簋祭祀之事曾聞,甲兵之事未學。《孝經》言陳簋而哀戚;《墨子》稱堯用土簋吃飯;
《賈誼書》以「簠簋不飾」婉稱大臣不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