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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祇主經

太平御覽·卷七百五十九.器物部四·杯:《說文》曰:杯,...

太平御覽·卷七百五十九.器物部四·杯:《說文》曰:杯,㔶也。㔶,小杯也。(校:㔶,音貢· 原文逐字錄自中文維基文庫 https://zh.wikisource.org/wiki/太平御覽/0759(依公開底本整理);頁面 Textquality 標示 25%。校記(雙行小注 )照錄為(校:…),缺字以□標示(本頁 0 處,含 0 處 PUA/缺碼字轉標),保留繁體異體與疑訛,不據他本擅改。· 1

本卷屬器物部四,集中於簠簋、瑚璉、惇牟、俎豆、籩、鉶、缽、甌、杯等盛食、盛羹、薦獻與飲酌之器。所引多為三禮、詩書、論語、史傳、制度圖與佛道異聞,呈現先秦禮器的形制、容量、等級與德義。其與道教的關聯,在於齋醮科儀承襲古禮供饌、薦食、獻酒、焚香與器位秩序,這些器名雖多出儒禮,卻構成後世道教壇場陳設與供器語彙的重要背景。

引用學者:李昉等(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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杯:《說文》曰:杯,㔶也。㔶,小杯也。(校:㔶,音貢

原文 1785
原文1785

《說文》曰:杯,㔶也。㔶,小杯也。(校:㔶,音貢、盛二音。)

《通俗文》曰:醬杯曰盞,或謂之䀀。(校:夫凡切,又薄淹切。)

《方言》曰:㿿、(校:音雅。)椷、(校:音緘。)盞(校:酒盞也。)䀀(校:呼雅切。)、𥂸、(校:音章。)𥂓(校:音摩。)杯也。秦晉之郊謂之㿿。(校:所謂伯㿿者也。)自關而東趙魏之間曰椷,或曰盞,(校:最小杯也。)或曰䀀。其大者謂之聞。吳越之間曰𥂸,齊右平原以東或謂之𥂓杯,其通語也。杯落,(校:盛杯器籠也。)陳楚宋魏之間謂之杯落,又謂之豆筥,自關而西謂之杯落。

《禮》曰:母沒,而杯圈(校:巨阮切。)不能飲焉,口澤之氣存焉爾。

《史記》曰:文帝十七年,新垣平使人持玉杯,闕下獻之,刻曰:「人主延壽。」平所言詐,下吏誅。

《漢書》曰:項羽置太公於高俎上,曰:「不降,烹汝翁!」高祖曰:「吾翁即汝翁,儻烹,遺我一杯羹。」

又曰:元帝徵貢禹為諫議大夫。禹奏曰:「臣嘗從之東宮,見賜杯案,盡文畫金銀飾,非當所以食臣下也。」

又曰:朱博為御史大夫,為人廉儉,食不重味,案上不過三杯。

又曰:王嘉為丞相,數上言不宜封董賢。上怒,詔丞相詣廷尉詔獄。吏和藥進,嘉引藥杯以擊地,謂官屬曰:「丞相幸得備位三公,奉職負國,當伏刑都市以示眾;岂兒女子耶?何謂咀藥而死!」

《續漢書》曰:鄭玄飲三百餘杯不醉。

又《禮儀志》曰:天子明器,有瓦大杯十六,容三升;瓦小杯二十,受二升。謝承《後漢書》曰:豫章宋叔平為定陵令,素杯食麥飲酒。高弘為琅琊相,桑杯盛漿。

《唐書》曰:胡楚賓屬文敏速,每飲酒半酣而後操筆。高宗每令作文,必以金銀杯盛酒令飲,便以杯賜之。

《吳越春秋》曰:闔閭女自殺,以玉杯送之。

《管子》曰:人君百杯而食。

又曰:桓公、管仲、鮑叔牙、寧戚四人飲。叔牙奉杯而起曰:「願公無忘在莒時。」

《文子》曰:清之為明,杯水而見眸子;濁之為暗,河水不見太山。

《韓子》曰:智伯身死,三國分其首以為杯。

又曰:紂為象箸,箕子怖,以為象箸必不加於土鉶,必將犀玉之杯;象箸玉杯必不美菽藿,則必荐豹胎。

又曰:樂羊為魏文侯攻中山,其子在中山。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遺之,樂羊坐幕下而饗之,盡一杯。

《淮南子》曰:夫江河之腐胔,(校:音漬。)不可勝數也,然祭者用之,大也。一杯酒,蠅漬其中,匹夫不嚐,小也。

《鹽鐵論》曰:古者汙樽抔飲,蓋無爵樽觴豆;及其後,庶人器用,即竹柳陶匏而已。惟瑚璉觴豆,而後雕文彤漆。今富者銀口黃耳,金壘玉鍾;中者舒玉紵器,金錯屬杯。失一杯得銅杯十價錢,而用不殊。箕子之譏,始在天子,今在匹夫。

《論衡》曰:項曼都好道學仙,去家三年而反,曰:「有仙人將我上天,離月數里而止。月之旁甚寒,飢欲食,輒飲我流霞一杯。」

《王逸子》曰:顏淵之簞瓢,則勝慶封之玉杯。何者?德行高遠,才能絕殊也。

《晉咸康起居注》曰:詔送遼東使段遼等鸚鵡杯。

《東宮舊事》曰:漆四升杯四十,漆杯子三百。

《漢武故事》曰:上崩後,鄠縣有一人於市貨玉杯。吏欲捕之,因忽不見。縣送其器,推問茂陵中物。霍光呼問,說市人形貌如先帝。

又曰:武帝作承露槃,仙人象擎玉杯,以取雲表之露。

《十洲記》曰:周穆王時,西胡獻夜光常滿杯,杯容三升。是白玉之精,光明照室。夕以杯於庭中仰向天,比明,水便滿杯中。水甘香異美,斯實靈神之器。

《葛仙公別傳》曰:仙公為客設酒,不令人傳之,見杯自至人前,若不盡者,則杯不去。

《神仙傳》曰:左慈能分杯飲酒。曹公聞,試之。慈拔簪以畫杯,酒即斷。飲畢,以杯擲屋棟,杯懸著屋棟,動搖似飛鳥,欲落不落,良久乃墮地。

又曰:劉剛未仙時,姮娥降,共語。如人語,不解其意。

又曰:劉剛未仙時,姮娥降,共飲留一明月杯,云:以示世人。

《南州異物志》曰:鸚鵡螺,狀似覆杯,形如鳥頭。向其腹視,似鸚鵡,故以為名。

《南越志》曰:南海以蝦頭為長杯,頭長數尺,金銀鏤之。晉廣州刺史嘗以杯獻簡文,簡文用以盛藥。未及飲,無故酒躍於外。時廬江太守曲安遠頗解朮數,即命筮之。安遠曰:「卻三旬後,庭將有告慶者。」

《永嘉郡記》曰:君鄣山袁君廟,神降於祝史。以神前杯灌地,以大羹杯覆之,有頃發杯,而茵芝生於杯下。

後漢馮敬通《杯銘》曰:樂則思舊,宴則思歡。民之失德,乾餱以愆。

束晳《貧家賦》曰:持缺耳之破杯。

班彪《上啟事》曰:官吏二千石,布襦羊裘,以白木杯飲酒飾虛,欲以求名釆譽。

魏武帝《上雜物疏》曰:有銀畫象牙杯槃五具。

《陶侃故事》曰:侃《上雜物疏》有上成帝螺杯一枚。

白話 · CC0927

杯目先解杯名與各地方言,又說母死後因杯圈尚有口澤之氣而不能飲。《史記》記新垣平獻刻有「人主延壽」的玉杯,後被證為欺詐受誅;《漢書》記項羽欲烹太公,高祖說若烹則分一杯羹;

貢禹諫金銀飾杯案非所以食臣下,朱博案上不過三杯,王嘉拒藥杯自明節。後漢記鄭玄飲三百餘杯不醉,明器有瓦杯;唐書記胡楚賓作文章,帝以金銀杯盛酒賜飲並賜杯。

諸子多以杯言飲食節制與奢侈之漸,如韓非以象箸推知玉杯豹胎之禍,鹽鐵論批評金壘玉鍾、金錯屬杯。《論衡》記項曼都學仙飲流霞一杯;《漢武故事》有承露盤仙人擎玉杯取露;

《十洲記》有夜光常滿杯,能仰天自滿甘香之水;《葛仙公別傳》《神仙傳》記仙術使杯自至、分杯飲酒、明月杯。又有鸚鵡杯、螺杯、蝦頭長杯、神前杯生芝、杯銘與各種雜物疏所列杯器。

譯讀 1:《說文》曰:杯,㔶也。㔶,小杯也。(校:㔶,音貢、盛二音。)《通俗文》曰:醬杯曰盞,或謂之䀀。(校:夫凡切,又薄淹切。)《方言》曰:㿿、(校:音雅。)椷、(校:音緘。)盞(校:酒盞也。)䀀(校:呼雅切。)、𥂸、(校:音章。)𥂓(校:音摩。)杯也。秦晉之郊謂之㿿。(校:所謂伯㿿者也。)自關而東趙魏之間曰椷,或曰盞,(校:最小杯也。)或曰䀀。其大者謂之聞。吳越之間曰𥂸,齊右平原以東或謂之𥂓杯,其通語也。

杯落,(校:盛杯器籠也。)陳楚。第 1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「通俗文、口澤之氣、新垣平使人、臣嘗從之東宮」與神真本行、聖號職司與信仰敘事的關係;讀者可把人物、名物、動作、方位或制度次序連起來看,若原文連續列舉,便依次轉成材料鋪排、功能說明與題旨回收。

譯讀 2:吏和藥進,嘉引藥杯以擊地,謂官屬曰:「丞相幸得備位三公,奉職負國,當伏刑都市以示眾;岂兒女子耶?何謂咀藥而死!」《續漢書》曰:鄭玄飲三百餘杯不醉。又《禮儀志》曰:天子明器,有瓦大杯十六,容三升;瓦小杯二十,受二升。謝承《後漢書》曰:豫章宋叔平為定陵令,素杯食麥飲酒。高弘為琅琊相,桑杯盛漿。《唐書》曰:胡楚賓屬文敏速,每飲酒半酣而後操筆。高宗每令作文,必以金銀杯盛酒令飲,便以杯賜之。《吳越春秋》曰:闔閭女自殺,以玉杯送之。

《管子》曰:人君。第 2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「吏和藥、嘉引藥、何謂咀藥、續漢書」與神真本行、聖號職司與信仰敘事的關係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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