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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御覽·卷七百六十·器物部五·匕:《方言》曰:匕謂之...

太平御覽·卷七百六十·器物部五·匕:《方言》曰:匕謂之匙。 《說文》曰:𢪾,(校:· 原文逐字錄自中文維基文庫 https://zh.wikisource.org/wiki/太平御覽/0760(依公開底本整理);頁面 Textquality 標示 25%。校記(雙行小注 )照錄為(校:…),缺字以□標示(本頁 0 處,含 0 處 PUA/缺碼字轉標),保留繁體異體與疑訛,不據他本擅改。· 1

本卷為器物部五,續錄盌、盂、匕、箸、机、畢、筐、簞、爵等飲食與薦獻器具,兼及方言訓詁、宮廷賜物、宴飲故事、仙道異聞與三禮制度。相較前卷重宗廟大器,本卷多收日用小器與餐具,正可見禮制如何落入飲食細節。其道教關聯在於齋供、醮席、施食、獻爵、淨水與香藥盛貯,皆需此類器具承載;日用器經清淨、定位與祝咒,即能轉為壇場供器。

引用學者:李昉等(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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匕:《方言》曰:匕謂之匙。 《說文》曰:𢪾,(校:

原文 539
原文539

《方言》曰:匕謂之匙。

《說文》曰:𢪾,(校:音四。)匕也,所以取飯。

《易》曰:震驚百里,不喪匕鬯。

《詩》曰:有饛簋飧,有救棘匕。(校:《箋》云:匕,所以載鼎食也。)

《周禮》曰:大喪,共角𢪾。(校:角𢪾,角匕也。《禮·喪大記》曰:褉齒用角𢪾也。)

《儀禮》曰:主人執匕。

《禮》曰:杜蕢(校:苦怪切。)謂晉平公曰:「蕢也宰夫也,非刀匕是供。」

又曰:匕以桑,長三尺,或曰五尺。刊其柄與末。(校:匕,所以載牲牢者。此謂喪祭也,吉祭匕用棘。)

《三禮圖》曰:匕以載牲體,長二尺四寸。葉博三寸,長八寸。漆丹柄頭。疏匕形如飯操,以棘心為之。

《英雄記》曰:董常大會賓客,誘降反者以鑊烹之。會者戰栗,亡失匕箸。(校:與筯字同。)

《蜀志》曰:曹公謂先主曰:「天下英雄,惟使君與操耳!」先主方食,失匕箸。

王隱《晉書》曰:石勒時,有謠云:「一杯食,有兩匙。石勒死,人不知。」

沈約《宋書》曰:太子妃上世祖金縷匕箸,上以賜沈慶之。

《抱朴子》曰:道士李根煎鉛錫,以藥如大豆者投中,以鐵匕攪之,冷即成𨨣。又有古強者,自云四千歲。嵇使君以玉匕與強,後忽語嵇云:「昔安期先生以與之。」

《東宮舊事》曰:漆匕五十枚。

《續齊諧記》曰:趙文詔為東宮扶侍,廨在青溪中橋。夜與神女宴寢,脫金簪與扶侍,亦贈以銀盌及流離匕。

白話 · CC0534

匕目先說匕即匙,是取飯、載鼎食之具。《易》震驚百里而不喪匕鬯,表示大震動中祭器不失。《詩》有簋飧與棘匕。

《周禮》大喪供角匕,《儀禮》主人執匕。《禮》記杜蕢自稱宰夫,只供刀匕;又說喪祭匕用桑,吉祭匕用棘,《三禮圖》詳其形制。

史傳中董常烹降反者,使賓客驚失匕箸;曹操稱劉備為天下英雄,劉備方食而失匕箸;沈約宋書記太子妃上金縷匕箸。

抱朴子記李根以鐵匕攪煎鉛錫成物,又有玉匕傳自安期先生。東宮舊事有漆匕,續齊諧記有神女贈流離匕。

譯讀 1:《方言》曰:匕謂之匙。《說文》曰:𢪾,(校:音四。)匕也,所以取飯。《易》曰:震驚百里,不喪匕鬯。《詩》曰:有饛簋飧,有救棘匕。(校:《箋》云:匕,所以載鼎食也。)《周禮》曰:大喪,共角𢪾。(校:角𢪾,角匕也。《禮·喪大記》曰:褉齒用角𢪾也。)《儀禮》曰:主人執匕。《禮》曰:杜蕢(校:苦怪切。)謂晉平公曰:「蕢也宰夫也,非刀匕是供。」又曰:匕以桑,長三尺,或曰五尺。刊其柄與末。(校:匕,所以載牲牢者。

此謂喪祭也,吉祭匕用棘。)。第 1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「三禮圖、以棘心、惟使君、先主方」與齋醮科儀、咒誥啟請與壇場秩序的關係;讀者可把人物、名物、動作、方位或制度次序連起來看,若原文連續列舉,便依次轉成材料鋪排、功能說明與題旨回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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