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木:《隋書》曰:樊子盖為武威太守。車騎駕西巡,將入吐
原文 243 字《隋書》曰:樊子盖為武威太守。車騎駕西巡,將入吐谷渾。子盖以彼多瘴氣,獻青木香禦霧露。
《唐子》曰:師子國出朱砂、水銀、薰陸、欝金、蘇合、青木等諸香。
《南夷志》曰:崑崙國,正北去蠻界西洱河八十一日程。出象,及青木香、旃檀香、紫檀香、檳榔、琉璃、水精、蠡杯。
又曰:南詔青木香,永昌所出。其山名青木山,在永昌南三月日程。
《廣志》曰:青木,出交州、天竺。
徐衷《南方記》曰:青木香,出天竺國,不知其形。
《南州異物志》曰:青木香,出天竺,是草根,狀如甘草。
俞益期《牋》曰:眾香共是一木,木節是青木。
本章原文輯錄「青木」相關材料。原文記樊子蓋以青木香禦瘴氣霧露,又列師子國、崑崙、南詔永昌、交州、天竺等產地;諸書說其為草根,形如甘草,或稱眾香一木之木節。
白話說,本目把香料的名稱、來源、形狀、使用和感應並列;有的入祭祀焚燒,有的佩帶含服,有的由外國或海隅傳入。原文重在保存條目材料,並不把所有香都歸為同一功用。
這樣轉成白話,可見原文雖有些條目極短,仍在標明此香的名稱、產地、形狀、採取、焚燒、佩帶、入藥或貢獻情況;凡涉及神異感應,也只是依條文轉述其說,不把不同香料混同為同一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