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7 章
紫苑:《遊名山志》曰:石室紫苑。 《吳氏本草經》曰:
原文 30 字原文30 字
《遊名山志》曰:石室紫苑。
《吳氏本草經》曰:紫苑,一名青苑。
白話 · CC0213 字
紫苑條很短。《遊名山志》說石室有紫苑;《吳氏本草經》說紫苑一名青苑。原文沒有列味性、主治、採時或形狀,只提供名山石室中的產處印象,以及紫苑、青苑兩個名稱的對應。因此白話只可說,紫苑見於名山石室,又有青苑這個別名;至於它如何入藥、治何病、何時採,本章都沒有交代。凡原文未說的服法、劑量、配伍、人物與故事,譯文一概不補,只把已見文字轉為白話,並保留它在本草或博物條目中的辨名、辨物、採時與功效範圍;若本條僅有一兩句,也按短條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