珠上:《說文》曰:珠,蚌之陰精也。 《尚書·禹貢》曰
原文 2657 字《說文》曰:珠,蚌之陰精也。
《尚書·禹貢》曰:徐州厥貢,淮夷蠙蛛。(校:淮夷二水,出蠙蛛也。)
《周禮·天官·玉府》曰:若王合諸侯,則共珠盤玉敦。(校:鄭玄曰:敦,盤類,珠玉必為飾。)
《左傳·哀公》曰:衛太叔疾出奔宋,臣向(校:為宋向魋臣。)納美珠焉,與之城鉏。(校:城鉏,宋邑。)宋公求珠,魋不與,由是得罪。
又《哀下》曰:越圍吳,晉趙鞅使楚隆告于吳王曰:「寡君之老無卹,使陪臣隆敢展謝其不共。(校:展,陳也。)黃池之役,君之先臣志父得承齊盟,曰好惡同之。今君在難,無卹不敢憚勞,非晉國之所能及也,使陪臣敢展布之。」王拜稽首曰:「寡人不佞,不能事越,以為大夫憂,拜命之辱。」與之一簞珠。(校:簞,小笥。)
《爾雅》曰:西方之美者,有霍山之多珠玉焉。(校:霍山,今在平陽永安縣東北也。)
《尚書考靈曜》曰:卯金出軫,握命孔符,赤用藏,龍吐珠也。(校:鄭玄注曰:藏,秘也。寶物,俞道也。赤漢將用天之秘道。)
《尚書考靈曜》曰:甲子冬至,日月五緯,俱起牽牛,日月若編珠。
《春秋保乾圖》曰:吐珠於澤,誰能不含?(校:宋均注曰:珠出於野澤之中,誰能不含取以為寶也?)
《禮斗威儀》曰:王者政平,德至淵泉,則江海出明珠。
又《戴禮》曰:玉居山而木能潤,淵生珠而岸不枯。
《韓詩外傳》曰:良珠度寸,雖有百仞之水,不能奄其耀也。
《韓詩內傳》曰:漢女所弄珠,如荊雞卵。
《孝經援神契》曰:神靈滋液,百寶用,則珠母見,珠母璣鏡。(校:宋均曰:事神明得,則大珠有光,可以為鏡。)德至淵,則海出名珠。
《史記》曰:樂毅遺燕王書曰:「齊王遁走莒,僅以身免,珠玉財寶盡收入於燕。」
又曰:魏王與齊威王會田於郊。魏王曰:「若寡人國小,尚有徑寸之珠照車前後各十二乘者十枚,奈何以萬乘國而無寶乎?」(校:事具寶門。)
又曰:漢王賜張良金百溢,白珠二升。良具以獻項伯。
又曰:鄒陽上書曰:「臣聞明月之珠,夜光之璧,以闇投人於道路,人無不案劒相盻者,何則?無因而至前也。」
《漢書》景帝詔曰:黃金珠玉,飢不可食,寒不可衣。吏發民,若取黃金者,坐贓為盜。
又曰:董偃與母賣珠為事。偃十三,隨母養館陶公主家。左右言其姣好,召見,曰:「吾為養之得幸。」
又《地理志》曰:武帝時,使使入海市明珠到國,圍二寸已下。
又曰:霍光廢昌邑王,太后被珠襦,坐武帳,召王伏前聽詔。
又曰:成帝時,王章死,妻子皆徙合浦。王啇輔政,曰:「還章妻子故鄉。」其家屬皆採珠,致產數百萬。
范曄《後漢書》曰:光武耳不聽鄭衛之音,手不持珠玉之玩。
又曰:董卓擅朝政,呂布斬之,長安中民悉賣珠玉市酒肉相慶,填滿街肆。
又曰:馬援在交阯,常餌薏苡實。及軍還,載之一車。後有上書譖之者,以為前所載還,皆明珠文犀也。
司馬彪《續漢書》曰:天笁國,一名身毒,出琉璃、珠璣。
又曰:扶風人士孫奮居富而性恡。梁冀認奮母為其守藏婢,云盜白珠十斛也。
《後漢書》曰:珠,蚌中陰精也。玓瓅,明珠色也。璣,珠不圓也。夫餘出珠,大如酸棗。
《東觀漢記》曰:永建四年,漢陽太守文礱獻大珠。詔曰:「海內頗有災異,而礱不推忠竭誠,而喻明珠之瑞求媚。今封珠却還。」
又曰:顯宗時,鍾離意為尚書。時交阯太守坐贓千金,徵還伏法,以其資物頒賜羣臣。意得珠璣,悉以委地而不拜賜。上恠而問其故,對曰:「臣聞孔子忍渴於盜泉之水,曾參廻車於勝母之閭,惡名也。此贓穢之物,誠不敢拜。」帝嗟嘆曰:「清乎,尚書之言!」乃更以庫錢三十萬賜意。
又曰:和熹后時,新遭大憂,法禁未設。宮中亡大珠一篋,主名不立。太后乃親自臨見宮人,一一間䦧,察其顏色,開示恩信。宮人盜者,即時首服。
謝承《後漢書》曰:孟甞為合浦太守,郡俗舊採珠以易米。先時,二千石貪穢,使人採珠,積以自入。珠忽徙去,合浦無珠,餓死者盈路。孟甞化行,一年之間,去珠復還。
又曰:汝南李敬少時遷趙相。奴於鼠穴中,得繫珠及璫珥相連。以問主簿,主簿曰:「前相夫人昔亡珠,不知所在。疑其子婦竊之,因去婦。」敬送珠付前相,慙,乃還去婦。
又曰:豫章黃向辰,步路中得珠琪一囊,可直三百餘萬。求主還之,主欲以半物謝向,向委去不顧也。
《魏書》曰:卞皇后性儉約,不尚華麗,無文繡珠玉,器皆黑漆。太祖甞得名璫數具,命后自選一具,后取其中者。太祖問其故,對曰:「取其上者為貪,取其下者為偽,故取其中者。」
《魏志》曰:文帝問蘇則曰:「前西域通使燉煌,獻徑寸大珠,可復求市得不?」則曰:「若陛下德流沙漠,不求自至;求而得之,不足貴也!」帝默然。
又曰:公孫淵以遼東叛,遣田豫以本官督青州刺史程喜。喜內懷不服,軍事之際,多相違錯。喜知帝寶愛明珠,乃密上:「豫雖有戰功,而禁令寬㢮,所得器仗珠銀,甚多放散,不皆簿管。」由是功不見列。
又曰:文帝作《終制》曰:「飯含無以珠玉,無施珠襦玉押。」
《典略》曰:臨淄侯曹植與楊脩書曰:「今世作者,可略而言,人人自謂握靈虵之珠。」
《魏略》曰:大秦國出夜光珠、真白珠。夫餘出珠,大如酸棗。
《魏志》曰:東夷俗以瓔珠為財寶,或以綴衣為飾,或以懸頸垂耳至於袂。不以金銀錦〈缺字:罒炎刂〉為珍。
又曰:倭國女王壹與遣大夫率善等獻真白珠五十孔,青大勾珠二枚也。
《蜀志》曰:秦密奏記,益州牧劉焉薦儒士任定祖曰:「甫欲剖蚌求蛛,今乃隨、和炳然,復可嘆哉!」
又曰:宗預復東聘吳,孫權握預手曰:「今君年長,孤亦衰老,恐不復相見!」遺預大珠一斛。
《吳錄·地理志》曰:朱崖珠宮縣出明月珠。
又曰:袁慱,字君遊,為淮陵長。其女得壞牆中璫珠百餘,慱封上之,詔以賜慱。
《吳志》曰:魏文帝遣使,以馬求易明珠、翡翠。權曰:「此皆孤所不用,而可得馬,何若而不聽其交易?」
王隱《晉書》曰:武帝詔曰:「御府內省珠玉玩好之物,皆以賜王公也。」
《晉書》曰:陶璜自交州上表曰:「合浦郡,土地墝埆,無有田農。百姓唯以採珠為業,啇賈去來以珠貿米。而吳時珠禁甚嚴,慮百姓私散好珠,禁絕來去,人以飢困,又所調猥多,限每不充。今請上珠輸二,次者輸一,麤者蠲除。自十月訖二月,非釆珠之時,聽啇旅往來如舊。」並從之。
《晉令》曰:士卒百工,不得服真珠璫珥。
沈約《宋書》曰:文帝詔太史令錢樂之作小渾天,安二十八宿,中外以白真珠及青黃三色珠為三家星,日月五星悉居黃道。
《南史》曰:中天笁國在大月支東南數千里,出火齊,狀如雲母也,色如紫金,有光耀,列之則蟬翼,積之則如紗縠之重沓也。
崔鴻《十六國春秋·前秦錄》曰:建元十年正月,懸珠簾於正殿。
《後魏書》曰:尔朱世隆將敗,洛中先謠曰:「三月末,四月初,陽灰簸土覔真珠。」至是並驗。
又曰:畢眾敬以篤老乞還桑梓,朝廷許之。眾敬臨還,獻真珠璫四具。
太平御覽卷第八百二
《說文》說珠是蚌中陰精;《禹貢》記徐州貢蠙珠;《周禮》記王會諸侯時供珠盤玉敦。
春秋傳中,衛太叔疾臣獻美珠而致訟,越圍吳時吳王以一簞珠致謝晉使。《爾雅》言西方霍山多珠玉;緯書多說明珠為王者政平、德至淵泉的瑞應,日月五星如編珠,龍吐珠為受命之符。
《韓詩》《孝經援神契》稱良珠光耀,珠母可為鏡,海出名珠。史傳記齊寶入燕、魏王自誇照車之珠、漢王賜張良白珠、鄒陽說夜光明月之珠無故投人則人按劍;景帝詔謂珠玉不能食衣,董偃以賣珠入主家,武帝市明珠,霍光廢昌邑王時太后被珠襦,合浦人採珠致富。
後漢以來,又記光武不持珠玉,長安賣珠玉慶董卓死,馬援載薏苡被誣為明珠文犀,天竺、扶餘、大秦皆出珠。鍾離意拒受贓珠,和熹后察盜珠,孟嘗治合浦而珠還,李敬、黃向辰還珠,卞后選中等璫,蘇則勸文帝珠不求而至才貴。三國兩晉以下,珠為外國貢獻、服飾財寶、渾天星象之用,也有珍珠簾、真珠璫、白珠等宮廷與異域條目。
譯讀 1:《說文》曰:珠,蚌之陰精也。《尚書·禹貢》曰:徐州厥貢,淮夷蠙蛛。(校:淮夷二水,出蠙蛛也。)《周禮·天官·玉府》曰:若王合諸侯,則共珠盤玉敦。(校:鄭玄曰:敦,盤類,珠玉必為飾。)《左傳·哀公》曰:衛太叔疾出奔宋,臣向(校:為宋向魋臣。)納美珠焉,與之城鉏。(校:城鉏,宋邑。)宋公求珠,魋不與,由是得罪。又《哀下》曰:越圍吳,晉趙鞅使楚隆告于吳王曰:「寡君之老無卹,使陪臣隆敢展謝其不共。(校:展,陳也。
)黃池之役,君之先臣志父得承齊盟。第 1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「淮夷二水、不能事、有霍山、握命孔符」與修煉工夫、氣脈火候與性命語彙的關係;讀者可把人物、名物、動作、方位或制度次序連起來看,若原文連續列舉,便依次轉成材料鋪排、功能說明與題旨回收。
譯讀 2:《禮斗威儀》曰:王者政平,德至淵泉,則江海出明珠。又《戴禮》曰:玉居山而木能潤,淵生珠而岸不枯。《韓詩外傳》曰:良珠度寸,雖有百仞之水,不能奄其耀也。《韓詩內傳》曰:漢女所弄珠,如荊雞卵。《孝經援神契》曰:神靈滋液,百寶用,則珠母見,珠母璣鏡。(校:宋均曰:事神明得,則大珠有光,可以為鏡。)德至淵,則海出名珠。《史記》曰:樂毅遺燕王書曰:「齊王遁走莒,僅以身免,珠玉財寶盡收入於燕。」又曰:魏王與齊威王會田於郊。
魏王曰:「若寡人國小,尚有。第 2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「玉居山、雖有百仞之水、孝經援神、樂毅遺燕王書」與修煉工夫、氣脈火候與性命語彙的關係;
譯讀 3:成帝時,王章死,妻子皆徙合浦。王啇輔政,曰:「還章妻子故鄉。」其家屬皆採珠,致產數百萬。范曄《後漢書》曰:光武耳不聽鄭衛之音,手不持珠玉之玩。又曰:董卓擅朝政,呂布斬之,長安中民悉賣珠玉市酒肉相慶,填滿街肆。又曰:馬援在交阯,常餌薏苡實。及軍還,載之一車。後有上書譖之者,以為前所載還,皆明珠文犀也。司馬彪《續漢書》曰:天笁國,一名身毒,出琉璃、珠璣。又曰:扶風人士孫奮居富而性恡。梁冀認奮母為其守藏婢,云盜白珠十斛也。
《後漢書》曰:珠,蚌。第 3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「後漢書、後有上書、皆明珠文、續漢書」與修煉工夫、氣脈火候與性命語彙的關係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