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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御覽·卷八百一十二.珍寶部十一·銀:周禮·夏官下...

太平御覽·卷八百一十二.珍寶部十一·銀:《周禮·夏官下》曰:正南曰荊州,其利丹銀。· 原文逐字錄自中文維基文庫 https://zh.wikisource.org/wiki/太平御覽/0812(依公開底本整理);頁面 Textquality 標示 25%。校記(雙行小注 )照錄為(校:…),缺字以□標示(本頁 0 處,含 0 處 PUA/缺碼字轉標),保留繁體異體與疑訛,不據他本擅改。· 1

本卷屬珍寶部十一,合列銀、黃銀、水銀、鉛、錫五類,從白金貨幣、銀山礦產,轉入汞鉛錫等可煉之材。所引包括職方、爾雅、史漢、方志、志怪、道書與仙傳,既錄宮闕器用、賞賜貢獻、礦坑採鑄,也收黃白術、服銀地仙、水銀葬制、鉛丹水粉與點鉛成金銀等事。其道教關聯集中於外丹礦物譜系,尤其銀、汞、鉛、錫在服食、煉化、辟邪與墓葬不朽觀念中的位置。

引用學者:李昉等(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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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:《周禮·夏官下》曰:正南曰荊州,其利丹銀。

原文 2872
原文2872

《周禮·夏官下》曰:正南曰荊州,其利丹銀。

《爾雅》曰:白金謂之銀,其美者謂之鐐。(校:郭璞曰:遼音也。)

《孝經援神契》曰:神靈滋液,有銀甕,不汲自滿。

《史記·封禪書》曰:殷得金德,銀山溢。(校:蘇林注曰:溢,出。)

又曰:蓬萊、方丈、瀛州,此三神山,黃金、白銀為宮闕。

又《大宛傳》曰:安息國以銀為錢,錢如其王面。王死,輒更錢,放王面焉。

又曰:舜為父母淘井,將銀錢安罐中,與父母。

《漢書》曰:王莽時,珠堤銀重八兩,一流直千五百八十。(校:張晏曰:珠堤,縣名,屬犍為,出銀。)池銀,一流直千。是為銀貨。

又《西域傳》曰:無雷國出銀。

司馬彪《續漢書》曰:大秦國以金銀為錢,十銀錢當一金錢。

《魏志》曰:郭修手刃蜀大將軍費禕,追加褒寵,謚曰威侯。子龍加爵,拜奉車都尉,賜銀千餅。

魏武《上雜物疏》曰:御物:中宮貴人、公主、皇子,純銀漆帶鏡一枚。西貴人,純銀參帶五。皇子,銀匣壹;皇子雜用物十六種,純金參帶方嚴四具。

又曰:御物及貴人、公主、皇子,有純銀香爐也。

《魏志》曰:穢國,男女系銀,廣數寸,以為飾。

《蜀志》曰:先主平蜀,賜諸葛亮等銀千斤。

《吳志》曰:孫皓時,言掘地得銀,長一寸,廣一分,刻上有年月。於是改年為天策。

又曰:婁生為劉表所圍,圭飲食健兒數百人,人賜銀一斤,使擊表。

《晉故事》曰:成帝咸康元年,有司奏上元給賜眾官銀,檢金部見銀一萬五千兩充給。

《宋起居注》曰:廣州刺史韋朗,鏤銀銘二枚。

《齊書》曰:明帝每存儉約,欲鑄壞太官元日上壽銀酒槍。尚書令王晏等咸稱盛德。蕭穎冑曰:「朝廷盛禮莫過三元。此一器,既是舊物,不足侈!」帝不悅。後預曲宴,銀器滿席。穎冑曰:「陛下前欲壞酒槍,恐宜移在此器也。」帝甚慚。

《南史》曰:梁陶季直,丹陽和陵人也。祖愍祖,宋廣州刺史。父景仁,中散大夫。季直早慧,愍祖甚愛異之。嘗以四函銀列置於前,令諸孫各取其一。季直時年四歲,獨不取,曰:「若有賜,當先父伯,不應度及諸孫,故不取。」愍祖益奇之。

《陳書》曰:周文育從南海出,至大庾嶺,遇卜者,卜之曰:「君北下不過作令長,南臨則為公侯,又當暴得銀二千兩。若不見信,以此為驗。」其夕,宿於逆旅,有賈人求與文育博。文育勝之,得銀二千兩。旦遂卻入嶺南。

崔鴻《十六國春秋·前趙錄》曰:聰引帝入燕語。帝曰:「卿為豫章王時,贈朕柘弓、銀研,卿頗憶不?」曰:「臣安敢忘之,但恨爾日不得早識龍顏。」

又《後趙錄》曰:大武殿室皆銀楹金柱。

《後魏書》曰:銀出始興陽山縣,又出桂陽陽安縣。驪山有銀礦,二石得銀七兩。白登山亦有銀礦,八石得銀七兩。(校:宣武帝詔,并置銀宮,每令探鑄。)

又曰:孝明皇帝開恆州銀山之禁,與人共之。

又曰:太武皇帝和平二年,詔中尚坊作黃金合槃,鏤以白銀,鈿以玫珚。

《唐書》曰:武德中,方朮人師市奴合金銀并成。上異之,以示侍臣。封德彞進曰:「漢代方士及劉安等皆學朮,惟苦黃白不成,金銀為食器可得不死。」

又曰:貞觀中,治書侍御史權萬紀上言:「宣、饒二州諸山大有銀坑,釆之,極是利益,每歲可得錢百萬貫。」上謂曰:「朕貴為天子,是事無所少乏。惟須嘉言善事,有益於百姓者。且國家剩得數百萬貫錢,何如得一有才行人?不見卿推賢進善之事,又不能按舉不法,震肅權豪;惟只言稅鬻銀坑,以利多為美。昔堯抵璧於山,投珠於谷,由是崇名美號見稱千載;後漢桓、靈二帝,好利賤士,為近代庸暗之主。卿遂欲將我比桓、靈耶?」是日放令還第。

又曰:太宗引杜淹為天策府兵曹參軍、文學館學士,常侍宴賦詩。時有八人衕作,淹為稱首,賜以銀鍾。

又曰:貞觀中,鴻臚奏:高麗莫支離貢白金。黃門侍郎褚遂良進曰:「莫支離虐殺其主,九夷所不容。陛下以之興兵,將事弔伐,為遼山之人報主辱之恥;若受其貢,何所致伐?」太宗納焉。

又曰:元和十四年,涇原節度使王潛進銀三千兩、熟線綾三千匹。涇州密邇戎境,其土無百姓,其軍皆仰給度支舊矣。至若無名上獻,雖吳、蜀沃富,猶謂取諸人以干媚,不免於譏責。今則盜削軍實,以充貢獻,而求恩澤,蓋以時急於財,勢使然也。

又曰:太和中,尚書左丞王起,進亡兄播銀胡瓶二百枚、玉及通犀帶刀劍器杖等。

《管子》曰:上有鉛者,下有銀。

《列子》曰:周穆王執化人之祛,騰而上天。暨化人之宮,搆以金銀,絡以珠玉。

《淮南子》曰:夫淇衛菌簬,飾以銀錫,有薄縞之憺,不能獨穿也。

《抱朴子》曰:銀但不及金玉,服可地仙。

《穆天子傳》曰:天子乃賜曹奴之人戲、黃金之鹿、銀麕。(校:今有地中得玉豚、金狗之屬,皆古者賂夷狄之奇貨。)

又曰:披圖視觀天子之寶器,有燭銀。(校:銀青精光如燭。)

《山海經》曰:杻陽之山,其陽多白銀。(校:郭璞曰:即銀也。)少陽之山,其下多赤銀。(校:銀之精者。)

東方朔《神異經》曰:南方有銀山,長五十餘里,高百餘丈。皆悉白銀,不雜土石,不生草木。

東方朔《十洲記》曰:東方外有東明山,有宮焉。左右闕而立,其高百尺。建以五色門,有銀榜,以青碧鏤題,曰:「天地長男之宮」。南方有り明山,有宮焉。有銀榜,題曰:「天地中女之宮。」

桓譚《新語》曰:期門郎程偉好黃白事。娶婦,得怪女。偉無衣,為婦致兩匹繒。後見夫方扇炭,欲燒筒中水銀。鋼慫出其中藥以投之,立成銀。偉就求道,不受,發狂而死。

《白虎通》曰:王者易姓而起,必升封太山何?報告之義。或曰:封金銀繩,或曰石塗金銀繩,封之以印璽。

《瑞應圖》曰:王者宴不及醉,刑罰中人不為非,則銀甕出。

阮諶《三禮科》曰:牛鼎受一斛。天子飾以黃金,錯以白銀。

《幽明錄》曰:徐琦每見一女子,姿色甚美,便解臂上銀鉿贈之。

《列異記》曰:故司隸校尉上黨鮑子都少時,上計掾於道中遇一書生,獨行無伴,卒心痛。子都下車為按摩。奄忽亡,不知姓名。有書一卷,銀十餅。即賣一餅以殯斂,其銀以枕之,素書著腹上。哭之,謂曰:「若子魂靈有知,當令子家知子在此!今奉使命,不獲久留。」遂辭而去。

《吳越春秋》曰:禹登委山,得五金簡,青玉為字,編以白銀。

《異物志》曰:金鄰國去扶南二千餘里,土地出銀。

《異苑》曰:弘農楊子,聞土中作聲,掘得玉。後三年,有蛇去梁上,落糞皆成碎銀。作器賣於市,得者尋以破滅。

《地鏡圖》曰:銀氣夜正白,流散在地,撥之隨手合。

又曰:銀精變白雄雞。

酈元注《水經》曰:潺水出潺山,水源有金銀礦,洗取,火合之,以成金銀。

《南越志》曰:遂成縣任山,銀沙自出。

《外國事》曰:私呵調國王供養道人,食日銀三兩。

任預《益州記》曰:陶保至益州,人飢,米二合直銀一兩。

王韶之《始興記》曰:冷君西北有小首山。宋元嘉元年,夏霖雨,山崩。自顛及麓,崩處有光耀,有若辰焉。居人往觀,皆是銀鑠,鑄得銀也。

又曰:秋水源山槃石上,羅列十甕,皆蓋以青盆,其中悉是銀餅。人有遇之者,但得開觀之,不可取,取輒迷悶。晉太元初,林驅家仆竊三餅,有大蛇傷而死。其夜,林驅夢神語曰:「君奴不良,盜銀三餅,已受顯戮。願以銀相備。」驅覺,奴死,銀在其旁。有徐道者,自謂能致。乃集祭酒,盛奏章書,擊鼓吹,入山。須臾,雷震雨石,倒樹折木,道遂懼走。

《湘州記》曰:曲江縣有銀山,山多素霧。

《廣州記》曰:廣州市司用銀易米。遂成縣,任山又有銀空,有銀砂。

《桂陽記》曰:臨賀山有黑銀。

白話 · CC01245

「銀」目先說荊州之利有丹銀,白金稱銀,美者稱鐐;瑞應書說銀甕不汲自滿,殷得金德則銀山溢。史書記蓬萊、方丈、瀛州以金銀為宮闕,安息以銀為錢,舜用銀錢安罐奉父母,王莽時珠堤銀、池銀為銀貨,無雷、大秦皆用銀。

三國兩晉以下,銀可作賞賜、鏡匣、香爐、飾物、器用與宮殿楹柱,也見銀酒槍、銀函、銀研、銀鐘、銀胡瓶等事。後魏、唐書多記銀礦、開禁、採坑、貢銀,並有太宗斥責權萬紀只言銀坑之利而不推賢進善。諸子與道書方面,《管子》言上有鉛下有銀,《抱朴子》說銀雖不及金玉,服之可為地仙;

《穆天子傳》《山海經》《神異經》《十洲記》記燭銀、白銀山、銀榜宮闕。桓譚記黃白術投藥入水銀而成銀,瑞應圖說政平則銀甕出,三禮科言天子牛鼎以黃金白銀裝飾。志怪方志又記銀氣、銀精化白雄雞、金銀礦、銀沙、道人日食銀、饑荒米價至銀一兩、山崩見銀鑠、銀甕不可盜與銀山素霧等。

譯讀 1:《周禮·夏官下》曰:正南曰荊州,其利丹銀。《爾雅》曰:白金謂之銀,其美者謂之鐐。(校:郭璞曰:遼音也。)《孝經援神契》曰:神靈滋液,有銀甕,不汲自滿。《史記·封禪書》曰:殷得金德,銀山溢。(校:蘇林注曰:溢,出。)又曰:蓬萊、方丈、瀛州,此三神山,黃金、白銀為宮闕。又《大宛傳》曰:安息國以銀為錢,錢如其王面。王死,輒更錢,放王面焉。又曰:舜為父母淘井,將銀錢安罐中,與父母。《漢書》曰:王莽時,珠堤銀重八兩,一流直千五百八十。

(校:張晏曰。第 1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「其利丹、孝經援神、封禪書、此三神山」與神真本行、聖號職司與信仰敘事的關係;讀者可把人物、名物、動作、方位或制度次序連起來看,若原文連續列舉,便依次轉成材料鋪排、功能說明與題旨回收。

譯讀 2:孫皓時,言掘地得銀,長一寸,廣一分,刻上有年月。於是改年為天策。又曰:婁生為劉表所圍,圭飲食健兒數百人,人賜銀一斤,使擊表。《晉故事》曰:成帝咸康元年,有司奏上元給賜眾官銀,檢金部見銀一萬五千兩充給。《宋起居注》曰:廣州刺史韋朗,鏤銀銘二枚。《齊書》曰:明帝每存儉約,欲鑄壞太官元日上壽銀酒槍。尚書令王晏等咸稱盛德。蕭穎冑曰:「朝廷盛禮莫過三元。此一器,既是舊物,不足侈!」帝不悅。後預曲宴,銀器滿席。

穎冑曰:「陛下前欲壞酒槍,恐宜移在此器。第 2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「飲食健兒數百人、晉故事、丹陽和陵人、祖愍祖」與神真本行、聖號職司與信仰敘事的關係;

譯讀 3:」曰:「臣安敢忘之,但恨爾日不得早識龍顏。」又《後趙錄》曰:大武殿室皆銀楹金柱。《後魏書》曰:銀出始興陽山縣,又出桂陽陽安縣。驪山有銀礦,二石得銀七兩。白登山亦有銀礦,八石得銀七兩。(校:宣武帝詔,并置銀宮,每令探鑄。)又曰:孝明皇帝開恆州銀山之禁,與人共之。又曰:太武皇帝和平二年,詔中尚坊作黃金合槃,鏤以白銀,鈿以玫珚。《唐書》曰:武德中,方朮人師市奴合金銀并成。上異之,以示侍臣。

封德彞進曰:「漢代方士及劉安等皆學朮,惟苦黃白不成,金。第 3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「後魏書、銀出始興陽山、白登山、宣武帝」與神真本行、聖號職司與信仰敘事的關係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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