銅:《左傳·僖中》曰:鄭伯朝楚,楚子與之金。既而悔之
原文 2669 字《左傳·僖中》曰:鄭伯朝楚,楚子與之金。既而悔之,與之盟曰:「無以鑄兵!」故以鑄三锺。
《史記》曰:秦使徐福入海還,偽辭曰:「臣見海中大神,曰:『汝,秦王之神,薄得觀而不得取!』即從臣往蓬萊山,見芝城宮闕,有使者銅色而龍形,光上照天。」
又曰:秦始皇收天下兵,聚之咸陽,為銅鑄金人十二,各千石,置庭中。
又曰:張孟談、董安於之治晉陽也,公室之堂皆以練銅為柱。
又曰:趙襄子使廚人以銅斗擊代王,殺之,而取其地。
又曰:上使善相相鄧通,當貧餓死。文帝於是賜通蜀嚴道銅山,得自鑄錢。景帝立,有告通盜出徼鑄錢,盡沒入,一簪不得著,身寄死人家。
又曰:龍門、碣石多銅鐵。
《漢書》曰:武帝即位,好鬼神之事。李少君以卻老方見上。上有故銅器,問少君,少君曰:「此器齊桓公十年陳於伯寢。」已而案其刻,果齊桓公器。
又曰:黃帝釆首陽山銅,鑄鼎於荊山之下。
又曰:王莽夢長樂宮銅人五枚并起立,莽惡之,使尚方鐫滅銅人膺文。
又曰:吳有豫章郡銅山,招致天下人民亡命者盜鑄錢。
又曰:凡律度量衡用銅者,所以衕天下,齊風俗也。銅為物至精,不為燥溼寒暑變其節,不為風雨暴露改其形,介然有常,似於士君子之行,是以用銅也。
又曰:王莽天鳳四年八月,莽親之南郊,鑄作威斗。威斗者,以五色銅為之。
又曰:無雷國有銅。
華嶠《後漢書》曰:靈帝時,使掖庭令畢嵐鑄銅人四,列於蒼龍玄武闕外。
又曰:修玉堂殿,鑄銅人四,黃鐘四及天祿、蝦蟆。又鑄四出文錢。
范曄《後漢書》曰:馬援善別名馬。於交址得駱越銅鼓,乃鑄為馬式。
又曰:馬援徵南海,鑄銅柱於林邑國,以極漢南界。
又曰:崔烈納錢為司徒。久之不自安,從容問其子鈞曰:「吾居三公,於議者何如?」鈞曰:「大人少有英稱,歷位卿守,論者不謂當為三公。而今登其位,天下失望。」烈曰:「何為然也?」鈞曰:「論者嫌其銅臭。」烈怒,舉杖擊之。
又曰:薊子訓遁去,不知所止。後人復於長安東霸城見之,與老翁共磨娑銅人,相謂曰:「適見鑄此,而已近五百歲矣。」
《魏略》曰:明帝徙長安諸锺簴、駱駝、銅人、承露槃,惟銅人不可致。住霸城,又鑄作銅人,列坐於司馬門外。
《吳志》曰:朱異口賦弩曰:「南岳之干,锺山之銅。應機命中,獲隼高墉。」
《晉書》曰:南陽王模督秦雍時,關中飢荒,百姓相啖,加以疾癘,盜賊公行。模力不能制,乃鑄銅人锺鼎為釜器以易谷。議者非之。
崔鴻《十六國春秋·後趙錄》曰:石勒徙洛陽銅馬、翁仲二於襄國,列之永丰門。
《北史》曰:後魏明帝初,爾朱榮與從弟世隆密議廢立,乃以銅鑄孝文及咸陽王禧等五王子像。成,當奉為主,惟莊帝獨就。
《唐書》曰:開元中,許昌縣之唐祠,掘地得古銅樽,又隱起雙鯉篆書,文曰「宜子孫」。
又曰:開元十三年,宋州獻古銅鼎十九,及锺、磬、甑、釜、樽、杓、槃、瓶各數四。時宋城尉晉日休,因板筑,獲而獻之。
又曰:初,天寶中,天下州郡皆鑄銅,為玄宗擬其形容,首冠環焰,足承菡萏,與尊佛之像間列於殿堂,號為真容。及山東陷,率被熔毀,而恆州獨存。
又曰:文宗問宰臣曰:「幣輕錢重,如何?」宰臣楊嗣復曰:「此事已久,但且禁銅,不可遽變其法。法變,即必擾人。」李玨曰:「今請加爐鑄錢,他法不可。先有格令州府禁銅為器,當今以銅為器而不知禁。所病者,制敕一下,曾不經年,而州縣因循,所以制令相次,而視之為常。今自淮而南,至於江嶺,鼓鑄銅器,列而為肆。州縣不禁,市井之人逐錐刀之利,以緡范為他器鬻之,售利不啻數倍。是則禁銅之令,必在嚴切,斯其要也。」
又曰:五台山有金閣寺,鑄銅為瓦,塗金其上,照耀山谷,計錢巨億萬。
《淮南子》曰:銅英青。
又曰:銅不可以為弩。
《抱朴子》曰:吳時,發廣陵大冢,中有銅為人數十頭,皆長五尺。
又曰:《金簡記》云:「以五月丙子日中時,鑄五石,下其銅。五石:雄黃、丹砂、雌黃、礬石、曾青也。皆鑄粉之,以金華池漆之,內太一神鼎中,下以桂薪燒之。銅成,以銅炭冶之。取牡銅以為雄劍,取牝銅為雌劍。帶之以入河,則蛟龍、巨魚、水神不敢進也。欲知銅之牝、牡,當令童男童女,俱以水灌銅,以其在火中尚赤時也,則銅自分為兩段,有凸起者則牡銅也,凹陷者則牝銅也。」
又曰:山中夜見胡人,銅之精也。
《山海經》曰:昆吾之山,其上多赤銅。(校:此山出金,色赤如火,以切玉如泥。周穆王時,西戎為兵獻,汲冢中得銅金劍一枚,長三尺五寸。故通以錫雜為兵器。)
《帝王世紀》曰:紂作銅柱,令男女裸形緣之,落則妲已笑。
《國語》:管仲曰:「美金以鑄戟劍,試諸狗馬。惡金以鑄鋤、夷、斤、欘。」(校:惡,粗。夷,平也,所以削草平地也,形似鉏而小。欘,斫也。)
《廣雅》曰:白銅謂之鋈,赤銅謂之錫。
《漢武內傳》曰:上起神屋台,以銅為柱,黃金塗之。
《神異經》曰:入金山下四丈,得丹揚銅。(校:張華曰:此銅與金相似。《典朮》曰:陶丹銅以為金也。)
《賈誼書》曰:下不得鑄錢,則民反耕田矣。
《西京雜記》曰:高祖初入咸陽宮,周行庫藏,見銅人十二枚,坐皆高三尺,列在一筵上,琴、筑、笙、竽皆有所執,皆綴花彩。儼然若生人。筵下有銅管,上口高數尺,出筵後。其一管內空,一管有繩,大如指。使一人吹管,一人紐繩,則琴筑笙竽皆作聲音,與真樂不異。
虞喜《志林》曰:建武中,南郡男子獻銅鼓,背有銘。及吳時,江水中锺上有百餘字,人莫有識者。
《地鏡圖》曰:草莖黃秀,下有銅器。
《士緯》曰:銅出於石,為鈴則小,鑄锺則大。
《南中八郡志》曰:云南舊有銀窟數十。劉禪時,歲常納貢。亡破以來,時往釆取,銀化為銅,不復中用。
《世語》曰:元康八年。陵云台上生銅。
賈誼《鵩鳥賦》曰:陰陽為炭,萬物為銅。
張瑩《漢南記》曰:安帝見銅人,以問侍中張陵,對曰:「昔秦始皇時,有大人十二,身長五丈,履六尺,皆夷狄之服,見於臨洮,此天將亡秦之證。而始皇誤喜以為瑞,乃鑄銅人以為像。」上曰:「何以知之?」對曰:「臣見傳載,云其人胸上有銘。」
《林邑記》曰:林邑王范文鑄銅為牛,銅屋行宮。
《荊州記》曰:衡陽重安縣有〈缺字:田石〉塘。故老相傳云:此塘中有銅神,今猶時聞銅聲。水轉變綠,魚為之死。
《武當山記》曰:山有石室,中有銅杖長七尺。
《越絕書》曰:赤堇之山破而出錫,若耶之谷涸而出銅,歐冶因為純鈞之劍。
《玄中記》曰:銅之精為童奴。
《嶺表異錄》曰:蠻夷之樂,有銅鼓焉。形如腰鼓,而一頭有面。鼓面圓二尺許,面與身連,全用銅鑄。其身遍有蟲魚花草之狀,通體均勻,厚二分已來,爐鑄之妙,實為奇巧。擊之響亮,不下鳴鼉。貞元年中,驃國進樂,有玉螺銅鼓。即知南蠻酋首之家,皆有此鼓也。咸通末,幽州張直方貶龔州刺史,到任後,修葺州城緣,掘土得一銅鼓,牽復載以歸京。到襄漢,以為無用之物,遂舍於延慶禪院,用代木魚。
「銅」目記鄭伯朝楚,楚子賜金後悔,盟約不得鑄兵,鄭遂鑄三鐘。史記記徐福稱見海中大神與銅色龍形使者,秦始皇收天下兵鑄十二銅人,晉陽以鍊銅為柱,趙襄子以銅斗殺代王,鄧通得嚴道銅山鑄錢而終貧死,龍門碣石多銅鐵。漢書記李少君識齊桓公舊銅器,黃帝采首陽山銅鑄鼎,王莽惡銅人夢而毀銘,豫章銅山引亡命盜鑄,律度量衡用銅以同天下,威斗以五色銅作。
後漢至唐多記鑄銅人、黃鐘、天祿、蝦蟆、銅鼓、銅柱、銅馬、古銅樽鼎、玄宗真容、禁銅鑄錢與五臺山金閣寺銅瓦塗金。諸子道書中,《淮南子》說銅英青、銅不可為弩;《抱朴子》記墓中銅人,又引《金簡記》以五石、太一神鼎、桂薪冶銅,分牡銅牝銅作雄雌劍,佩入水則蛟龍水神不敢近,並說夜見胡人是銅精。
《山海經》記昆吾赤銅可切玉,《國語》分美金鑄戟劍、惡金鑄農具,《漢武內傳》以銅柱塗金,《神異經》言丹揚銅似金。末段又錄銅人樂器、銅器占候、銀化為銅、陵雲臺生銅、銅神、武當銅杖、歐冶因銅錫鑄劍、銅精為童奴,以及嶺表銅鼓形制與聲響。
譯讀 1:《左傳·僖中》曰:鄭伯朝楚,楚子與之金。既而悔之,與之盟曰:「無以鑄兵!」故以鑄三锺。《史記》曰:秦使徐福入海還,偽辭曰:「臣見海中大神,曰:『汝,秦王之神,薄得觀而不得取!』即從臣往蓬萊山,見芝城宮闕,有使者銅色而龍形,光上照天。」又曰:秦始皇收天下兵,聚之咸陽,為銅鑄金人十二,各千石,置庭中。又曰:張孟談、董安於之治晉陽也,公室之堂皆以練銅為柱。又曰:趙襄子使廚人以銅斗擊代王,殺之,而取其地。
又曰:上使善相相鄧通,當貧餓死。文帝於是。第 1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「臣見海中大神、秦王之神、薄得觀、即從臣往蓬萊山」與勸善倫理、報應觀念與日用規範的關係;讀者可把人物、名物、動作、方位或制度次序連起來看,若原文連續列舉,便依次轉成材料鋪排、功能說明與題旨回收。
譯讀 2:銅為物至精,不為燥溼寒暑變其節,不為風雨暴露改其形,介然有常,似於士君子之行,是以用銅也。又曰:王莽天鳳四年八月,莽親之南郊,鑄作威斗。威斗者,以五色銅為之。又曰:無雷國有銅。華嶠《後漢書》曰:靈帝時,使掖庭令畢嵐鑄銅人四,列於蒼龍玄武闕外。又曰:修玉堂殿,鑄銅人四,黃鐘四及天祿、蝦蟆。又鑄四出文錢。范曄《後漢書》曰:馬援善別名馬。於交址得駱越銅鼓,乃鑄為馬式。又曰:馬援徵南海,鑄銅柱於林邑國,以極漢南界。
又曰:崔烈納錢為司徒。久之不自。第 2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「似於士君、後漢書、庭令畢嵐鑄銅人、鑄銅人」與勸善倫理、報應觀念與日用規範的關係;
譯讀 3:南陽王模督秦雍時,關中飢荒,百姓相啖,加以疾癘,盜賊公行。模力不能制,乃鑄銅人锺鼎為釜器以易谷。議者非之。崔鴻《十六國春秋·後趙錄》曰:石勒徙洛陽銅馬、翁仲二於襄國,列之永丰門。《北史》曰:後魏明帝初,爾朱榮與從弟世隆密議廢立,乃以銅鑄孝文及咸陽王禧等五王子像。成,當奉為主,惟莊帝獨就。《唐書》曰:開元中,許昌縣之唐祠,掘地得古銅樽,又隱起雙鯉篆書,文曰「宜子孫」。
又曰:開元十三年,宋州獻古銅鼎十九,及锺、磬、甑、釜、樽、杓、槃、瓶各數。第 3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「乃鑄銅人、後魏明帝、乃以銅鑄孝文、惟莊帝」與勸善倫理、報應觀念與日用規範的關係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