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 章
道德經注·一章(王弼)
原文 420 字原文420 字
道可道,非常道,名可名,非常名;
可道之道,可名之名,指事造形,非其常也。故不可道,不可名也。
無名,天地之始,有名,萬物之母。
凡有皆始於無,故「未形」「無名」之時,則為萬物之始。及其「有形」「有名」之時,則長之、育之、亭之、毒之,為其母也。道以無形無名始成萬物。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,玄之又玄也。
故常無欲,以觀其妙,
妙者,微之極也。萬物始於微而後成,始於無而後生。故常無欲空虛,可以觀其始物之妙。
常有欲,以觀其徼;
徼,歸終也。凡有之為利,必以無為用。欲之所本,適道而後濟。故常有欲,可以觀其終物之徼也。
此兩者,同出而異名,同謂之玄。玄之又玄,眾妙之門。
兩者,始與母也。同出者,同出於玄也。異名,所施不可同也。在首則謂之始,在終則謂之母。玄者,冥默無有也,始、母之所出也。不可得而名,故不可言同名曰玄。而言謂之玄者,取於不可得而謂之然也。謂之然則不可以定乎一玄而已。若定乎一玄,則是名則失之遠矣。故曰玄之又玄也。眾妙皆從而出,故曰眾妙之門也。
白話 · CC0158 字
經文大意是:道不可執著為固定名相,無名是天地根源,有名才展開萬物。王弼的注文把這一章讀成『本』與『末』的關係:可說、可名、可見的制度與德目都屬末端,真正起作用的是無形無名、不可執定的根源。白話地說,本章不是勸人逃避事物,而是要人在處事、修身、治國時先守住使萬物成立的根本;若只追逐名相、功利或外在形跡,就會離道愈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