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3 章
道德經注·三章(王弼)
原文 223 字原文223 字
不尚賢,使民不爭;不貴難得之貨,使民不為盜;不見可欲,使民心不亂。
賢,猶能也。尚者,嘉之名也。貴者,隆之稱也。唯能是任,尚也曷為;唯用是施,貴之何為。尚賢顯名,榮過其任,為而常校,能相射貴貨,過用貪者,競趣穿窬探篋,沒命而盜,故可欲不見,則心無所亂也。
是以聖人之治,虛其心,實其腹,
心懷智而腹懷食,虛有智而實無知也。
弱其志,強其骨。
骨無知以幹,志生事以亂,心虛則志弱也。
常使民無知無欲。
守其真也。
使夫智者不敢為也。
知者謂知為也。
為無為,則無不治。
白話 · CC0160 字
經文大意是:不崇尚賢名與難得之貨,使民少欲,治道在虛心實腹、弱志強骨。王弼的注文把這一章讀成『本』與『末』的關係:可說、可名、可見的制度與德目都屬末端,真正起作用的是無形無名、不可執定的根源。白話地說,本章不是勸人逃避事物,而是要人在處事、修身、治國時先守住使萬物成立的根本;若只追逐名相、功利或外在形跡,就會離道愈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