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7 章
道德經注·七章(王弼)
原文 96 字原文96 字
天長地久。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,以其不自生,
自生則與物爭,不自生則物歸也。
故能長生。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;外其身而身存。非以其無私邪,故能成其私。
無私者,無為於身也。身先身存,故曰,能成其私也。
白話 · CC0157 字
經文大意是:天地長久因不自生,聖人後其身、外其身,反而身先身存。王弼的注文把這一章讀成『本』與『末』的關係:可說、可名、可見的制度與德目都屬末端,真正起作用的是無形無名、不可執定的根源。白話地說,本章不是勸人逃避事物,而是要人在處事、修身、治國時先守住使萬物成立的根本;若只追逐名相、功利或外在形跡,就會離道愈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