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2 章
道德經注·十二章(王弼)
原文 148 字原文148 字
五色令人目盲,五音令人耳聾,五味令人口爽,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,
爽,差失也,失口之用,故謂之爽。夫耳目口心,皆順其性也,不以順性命,反以傷自然,故曰盲、聾、爽、狂也。
難得之貨令人行妨。
難得之貨,塞人正路,故令人行妨也。
是以聖人為腹不為目,故去彼取此。
為腹者以物養己,為目者以物役己,故聖人不為目也。
白話 · CC0155 字
經文大意是:聲色滋味與馳騁田獵會亂人心,聖人取腹實而去目欲。王弼的注文把這一章讀成『本』與『末』的關係:可說、可名、可見的制度與德目都屬末端,真正起作用的是無形無名、不可執定的根源。白話地說,本章不是勸人逃避事物,而是要人在處事、修身、治國時先守住使萬物成立的根本;若只追逐名相、功利或外在形跡,就會離道愈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