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8 章
道德經注·十八章(王弼)
原文 149 字原文149 字
大道廢,有仁義;
失無為之事,更以施慧立善道,進物也。
智慧出,有大偽;
行術用明,以察姦偽;趣覩形見,物知避之。故智慧出則大偽生也。
六親不和,有孝慈;國家昏亂,有忠臣。
甚美之名生於大惡,所謂美惡同門。六親,父子兄弟夫婦也。若六親自和,國家自治,則孝慈忠臣不知其所在矣。魚相忘於江湖之道,則相濡之德生也。
白話 · CC0152 字
經文大意是:大道廢後才有仁義、智慧、孝慈與忠臣等名目。王弼的注文把這一章讀成『本』與『末』的關係:可說、可名、可見的制度與德目都屬末端,真正起作用的是無形無名、不可執定的根源。白話地說,本章不是勸人逃避事物,而是要人在處事、修身、治國時先守住使萬物成立的根本;若只追逐名相、功利或外在形跡,就會離道愈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