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9 章
道德經注·十九章(王弼)
原文 130 字原文130 字
絕聖棄智,民利百倍;絕仁棄義,民復孝慈;絕巧棄利,盜賊無有。此三者以為文不足,故令有所屬﹕見素抱樸,少私寡欲。
聖智,才之善也。仁義,人之善也。巧利,用之善也。而直云絕,文甚不足,不令之有所屬,無以見其指,故曰,此三者以為文而未足,故令人有所屬,屬之於素樸寡欲。
白話 · CC0157 字
經文大意是:絕聖智、棄仁義、絕巧利,是要使人復歸素樸、少私寡欲。王弼的注文把這一章讀成『本』與『末』的關係:可說、可名、可見的制度與德目都屬末端,真正起作用的是無形無名、不可執定的根源。白話地說,本章不是勸人逃避事物,而是要人在處事、修身、治國時先守住使萬物成立的根本;若只追逐名相、功利或外在形跡,就會離道愈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