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9 章
道德經注·二十九章(王弼)
原文 219 字原文219 字
將欲取天下而為之,吾見其不得已。天下神器,
神,無形無方也。器,合成也。無形以合,故謂之神器也。
不可為也,為者敗之,執者失之。
萬物以自然為性,故可因而不可為也。可通而不可執也。物有常性,而造為之,故必敗也。物有往來而執之,故必失矣。
故物或行或隨,或歔或吹。或強或羸,或挫或隳。是以聖人去甚,去奢,去泰。
凡此諸或,言物事逆順反覆,不施為執割也。聖人達自然之至,暢萬物之情,故因而不為,順而不施。除其所以迷,去其所以惑,故心不亂而物性自得之也。
白話 · CC0158 字
經文大意是:天下神器不可有為執取,強作必敗,聖人去甚、去奢、去泰。王弼的注文把這一章讀成『本』與『末』的關係:可說、可名、可見的制度與德目都屬末端,真正起作用的是無形無名、不可執定的根源。白話地說,本章不是勸人逃避事物,而是要人在處事、修身、治國時先守住使萬物成立的根本;若只追逐名相、功利或外在形跡,就會離道愈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