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32 章
道德經注·三十二章(王弼)
原文 401 字原文401 字
道常無名,樸雖小,天下莫能臣也。侯王若能守之,萬物將自賓。
道,無形不繫,常不可名,以無名為常。故曰「道常無名」也。樸之為物,以無為心也,亦無名,故將得道,莫若守樸,夫智者可以能臣也,勇者可以武使也,巧者可以事役也,力者可以重任也,樸之為物,憒然不偏,近於無有,故曰「莫能臣也」。抱樸無為,不以物累其真,不以欲害其神,則物自賓而道自得也。
天地相合,以降甘露,民莫之令而自均。
言天地相合,則甘露不求而自降;我守其真性無為,則民不令而自均也。
始制有名,名亦既有,夫亦將知止,知止所以不殆。
始制,謂樸散始為官長之時也。始制官長,不可不立名分,以定尊卑,故始制有名也,過此以往,將爭錐刀之末,故曰「名亦既有」,夫亦將知止也,遂任名以號物,則失治之母也,故知止所以不殆也。
譬道之在天下,猶川谷之於江海。
川谷之求江與海,非江海召之,不召不求而自歸者,世行道於天下者,不令而自均,不求而自得,故曰「猶川谷之與江海」也。
白話 · CC0158 字
經文大意是:道常無名而樸,侯王若能守之,萬物自賓,名立後亦須知止。王弼的注文把這一章讀成『本』與『末』的關係:可說、可名、可見的制度與德目都屬末端,真正起作用的是無形無名、不可執定的根源。白話地說,本章不是勸人逃避事物,而是要人在處事、修身、治國時先守住使萬物成立的根本;若只追逐名相、功利或外在形跡,就會離道愈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