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42 章
道德經注·四十二章(王弼)
原文 396 字原文396 字
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萬物負陰而抱陽,沖氣以為和。人之所惡,唯孤﹑寡﹑不穀,而王公以為稱。故物或損之而益,或益之而損。
萬物萬形,其歸一也,何由致一,由於無也。由無乃一,一可謂無,已謂之一,豈得無言乎。有言有一,非二如何?有一有二,遂生乎三,從無之有,數盡乎斯,過此以往,非道之流,故萬物之生,吾知其主,雖有萬形,沖氣一焉。百姓有心,異國殊風,而得一者,王侯主焉。以一為主,一何可舍,愈多愈遠,損則近之,損之至盡,乃得其極。既謂之一,猶乃至三,況本不一而道可近乎,損之而益,豈虛言也。
人之所教,我亦教之。
我之非強使人從之也,而用夫自然,舉其至理,順之必吉,違之必凶。故人相教,違之自取其凶也,亦如我之教人,勿違之也。
強梁者不得其死,吾將以為教父。
强梁則必不得其死。人相教為强梁,則必如我之教人不當為强梁也。舉其強梁不得其死以教邪。若云順吾教之必吉也,故得其違教之徒,適可以為教父也。
白話 · CC0160 字
經文大意是:道生一、一生二、二生三、三生萬物,萬物負陰抱陽而沖氣為和。王弼的注文把這一章讀成『本』與『末』的關係:可說、可名、可見的制度與德目都屬末端,真正起作用的是無形無名、不可執定的根源。白話地說,本章不是勸人逃避事物,而是要人在處事、修身、治國時先守住使萬物成立的根本;若只追逐名相、功利或外在形跡,就會離道愈遠。